生活中,也许你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在第三方的见证下你与甲、乙二人签订合同,假如甲临时有事不能来,乙代理甲签署了合同。但实际上代理签名的乙并没有代理权,由于甲乙二人关系亲密,你认为甲乙彼此知情。那么,这样的情形就可能构成了“表见代理”。 网友咨询: 表见代理是属于有权代理吗? 湖南楚知律师事务所于雅平律师解答: 表见代理本身属于无权代理,但是属于特殊的无权代理。其特殊性在于,虽然是无权代理,但却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
2024-07-05
《民法典》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就是为了降低本担保人的风险、减少本担保人的顾虑而产生的。 网友咨询: 哪些人可以作为反担保人? 山西君瀚律师事务所王瑞雪律师解答: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在 担保人承担 了担保责任后却无法得到有效的追偿,而再设置的一个保证担保人追偿权的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的追偿权有效行使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
2024-07-05
“非买勿试”、“非买勿动”、“请勿拆包”……市民在逛街的时候,时常会遇到这样贴在商品旁边的告示牌。而很多市民表示,看到这个很不舒服,不试、不看怎么决定买不买? 网友咨询: 不买不让碰,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廖贤灼律师解答: 不买不让碰是不合理的,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非买勿试”、“非买勿动”、“请勿拆包”等这类限制是商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侵犯。这种行为无形当中剥夺了消费者对商品(包含价格、产地、用途、性能、主
2024-07-05
《民法典》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居住需要。 网友咨询: 居住权的期限是多少年? 河北昊宇律师事务所王丽律师解答: 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确定或约定,如果对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则应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这是因为居住权是用来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的,所以权利人对房屋的居住权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当理解为与其生命共始终。 居住权的设立主要方式具体如下: 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
2024-07-05
代理权出现在代理关系当中,被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处理相应的事情,但一般代理人都是有代理权限的。如果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那么就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网友咨询: 哪些行为被认定为代理权的滥用? 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王津越律师解答: 滥用代理权是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行为。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不是代理行为,而是无效民事行为,代理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滥用代理权有下列几种情况: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进行民事行为。
2024-07-05
由于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具有哪些内容缺少必要的知识和经验,导致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规范、不完善,为后续劳动争议的发生、解决带来一系列问题,因此明确劳动合同里应当写明什么十分重要。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期限必须包含在合同中吗? 云南谠言律师事务所袁瑜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必须包括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必备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2024-07-05
大家都知道,一份新工作的开始其实是由一份新劳动合同开始的。但是有一些单位常常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不给员工一份的操作。那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吗?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没有给劳动者一份,违法吗? 上海誓维利律师事务所徐亚萍律师解答: 违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现实中,劳动合同一般是一式三份的,用人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劳动局一份,这样才算是合法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最主要的就是
2024-07-05
房屋是人们生产、生活的必需品,具有不可或缺性。因房价高涨,那些暂时没有能力购买房屋的人,需要通过租赁解决居住问题,尤其是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 网友咨询: 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能提前收回房屋吗? 浙江望朔律师事务所吴黎明律师解答: 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在租赁合同期间,出租人是不能提前收回房屋的,否则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出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租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的,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出现下面几种事由的,承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 一、因不可抗力而解除
2024-07-05
和解是纠纷当事人双方以平等协商、相互妥协的方式解决纠纷。对和解协议书的效力问题,不能简单地划一处理,而应该综合考虑、区别对待。 网友咨询: 和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北京市京师(银川)律师事务所郭彬彬律师解答: 和解协议书具有普通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和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如果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当事人不得再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2024-07-0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法院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网友咨询: 合同纠纷去法院交了起诉状算不算立案?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方菁平律师解答: 交了起诉状不算立案。 理由如下:起诉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受理立案由法院依法确定。起诉与立案是诉讼中两个不同的环节,先有原告起诉,然后有法院的受理和审查立案,二者有关联,但不能混为一谈。起诉后交了起诉状法院也可能不予受理立案。交了
2024-07-05
2024-08-22
2024-08-22
202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