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馆的经营者因为声明了“物品遗失概不负责”就觉得可以高枕无忧,不用为遗失的物品负责。真的可以这样“躺平”吗? 网友咨询: 商家表示物品遗失概不负责有效吗? 四川巨帆律师事务所赵洋律师解答: 无效。 商家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其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应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丢失或被窃。若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这样的警示标语通过在显著位置张贴的方式进行提示,是"格式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中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
2024-07-02
小王在签合同时没有认真看格式条款,对方也未做出说明,事后小王觉得自己遭遇“霸王条款”,相关条款有效吗? 网友咨询: 对方未对格式条款提示说明,相关条款有效吗? 辽宁保兴律师事务所禚雪金律师解答: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
2024-07-02
孳息这个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孳息又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母鸡生的蛋;法定孳息,指物因某种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租金利息等。 网友咨询: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孳息怎么处理? 广西建开律师事务所关黎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条规定:“【标的物孳息的归属】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上述规定可知,在买卖合同中,一般情况下孳息的归属应以标的
2024-07-02
随着小型汽车数量的急剧增加,二手车市场也随之繁荣起来。在二手车交易中,有时会出现一车二卖的情形,那么一车二卖,该归谁所有呢? 网友咨询: 一车二卖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郑晓珍律师解答: 一车二卖需要向对方当事人退还购车款,并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一车二卖至少会导致其中一个对方当事人无法按照买卖合同约定取得车辆所有权,故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一物二卖处理规则如下: 1、如果一物二卖后,两份合同均未履行时,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如果有一份合同
2024-07-02
签订合同是为了保护我们,但是了解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也是我们应该做的,合同的法律效力的生效时间,合同效力终止时间等等都是我们应该知道的。 网友咨询: 合同一年的日期为何是提前一天? 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赵峻律师解答: 1、自合同签字之日其起算,到下一年签字日所对应日期的前一天。若是预期合同的,按照约定的日期起算,到下一年约定日期的前一天终止; 2、签订一年的合同,到期指的是从签订合同之日,到第二年签订合同前一天结束。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书面合同自成立时生
2024-07-02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企业的规模数量在不断的突破历史纪录,对一家没有相关创业经验的新开企业来说,想要在社会迅速开展一个业务,并且能在这个领域内分一杯羹,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绝对是一个捷径。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特许经营合同? 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周磊律师解答: 特许经营合同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
2024-07-02
实践中,地方政府与受让方事先约定受让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如果公开“招拍挂”的价格高于双方约定的价格,差价部分返还给受让方,此种“土地出让金返还协议”的效力如何? 网友咨询: 土地出让金返还协议合法吗? 云南大朋律师事务所张榕嵘律师解答: 土地出让金返还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土地出让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
2024-07-02
开发商对于商铺的返租承诺,虽然有所谓的合同约束,实际上,在以后的返租操作中,往往会因为公司内部变动,重组,破产等难以预见的风险,发生纠纷。 网友咨询: 商铺托管不按合同返租怎么办? 无锡市惠山区长安法律服务所沈陈鸿律师解答: 商铺托管不按合同返租,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2、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支付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3、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回购商铺并承担违约责任。 购买商铺开发商违约不到返租,可以到当地的司法部进行起诉或进行私下的协调
2024-07-02
租房子会存在这样一个问题,有的房东会自己留一套钥匙,以备不时之需所用,那么房东自己留一套钥匙合理吗? 网友咨询: 租房子房东留钥匙是否合法? 贵州文泰律师事务所方金刚律师解答: 租房房东是否可以留钥匙,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 1、如果房东和租客在签订租房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房东有权预留备用钥匙的话,那么房东是可以按照约定留钥匙的。比如在不泄露承租方隐私情况下,出租方可以保留房子钥匙,以防紧急时刻备用。 2、如果在租房合同中,规定房东不能留钥匙的话,那么房东需要按照规定,不可保留备用钥匙。
2024-07-02
执行中的担保是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形式要件上,应当符合“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的形式要件,且担保书中应当包含“担保人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承诺”的内容。 网友咨询: 执行担保的担保书应包括什么内容? 上海市百纳律师事务所周海森律师解答: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执行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
2024-07-02
2024-08-22
2024-08-22
202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