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合同 >

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

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程出现的方式有所不同,共同责任一般是多数民事主体对一个损害结果都具有实质性的侵犯,而连带责任可能只有一个主体出现了侵犯行为,其他主体一样要为其负责,下面我们来看看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网友询问: 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 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郭剑律师解答: 1、债的关系不同 形成共同责任的债源只有一个债的关系,因而是单一之债;连带责任的债源可以是单一之债,也可以是复数之债。 2、产生依据不同 共同责任主要由法律规定或单方承诺,从根本上讲,共同责任人之间

2024-08-07

担保人是否具有不安抗辩权,担保人可以对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吗?

担保人不可以履行不安抗辩权。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或者债务人具有破产等情形的,担保人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网友询问: 担保人是否具有不安抗辩权,担保人可以对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吗?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李丽律师解答: 担保人不可以履行不安抗辩权。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或者债务人具有破产等情形的,担保人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没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

2024-08-07

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那么,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 一、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为: 1、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对于已经取得的财产,应该返还。如果已经不能返还,则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

2024-08-07

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就彼此权利义务自愿达成一致意愿所签订的意思表示。在实践中,会存在各种不同的合同订立情况。那么,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呢? 一、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

2024-08-07

酒桌上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效?酒后的免责承诺书是否有效?

社交中参加或者举办饭局,是拓展自己人脉的重要途径,也是极其容易成功的方式之一,大家聚在一起边吃边聊,气氛会相对融洽的多,因此推杯换盏间有时候更容易办成事。可凡事都不可能一面性,假如饭局这种地方,很多情况下局中人的承诺你如果当真了,恐怕也就输了。 网友询问: 酒桌上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效?酒后的免责承诺书是否有效? 广东实丰律师事务所陈志立律师解答: 喝醉酒所作的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如果明确是在醉酒的状态下,则承诺的效力待定。或追认有效,或否认无效。饭局中的“承诺”,很可能只是出于面子。 醉酒之人,

2024-08-07

签了合同后,一方不执行怎么办?

生活中,我们签订合同之后,就要按照合同的内容去履行,可是有些时候,签完合同后另一方却后悔了,一直不执行合同,那么,签了合同后,一方不执行怎么办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签了合同后,一方不执行怎么办? 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

2024-08-07

生死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将生命作为合同标的?

生死状是发生攸关生命的行为之前,双方签下的免责切结书,内容不外乎“生死两不追究”、“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等。生死状是白纸黑字的合约,以确保双方出手时能义无反顾、全力以赴。 生死状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双方签订的生死状的具体内容是违反了法律法规和社会的强制性规定的。所以,基于违法内容之上形成的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无效的。 网友询问: 生死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将生命作为合同标的? 广东信步律师事务所胡国强律师解答: 生死状没有法律效力。如果说是打架斗殴的,无论是双方意愿的,但是如果将他人打成重

2024-08-07

合同权利转让要符合哪些条件?

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那么,想要进行合同权利转让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一、合同权利转让要符合哪些条件? 1、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该合同根本不存在或者被宣告无效,或者已经被解除,在此种情况下发生的转让行为都是无效的。 2、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要征得相对方同意的先经其同意;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所转让的内容要合法。 4、转让人与受让

2024-08-07

合同违约金设置多少合适,违约金过高是否符合规定?过低能否追偿

我们在生活中都会遇到要签合同的时候,合同如果违约了就需要交付违约金。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网友询问: 合同违约金设置多少合适,违约金过高是否符合规定?过低能否追偿? 北京市炜衡(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高志娟律师解答: 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也就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约定的违约金

2024-08-07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去该如何办?

对于一些生效的合同来说,当事人应当都按照合同的内容去履行,可是有些时候,一方的当事人却不能继续履行下去了,那么,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去该如何办?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去该如何办?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处理方式如下: 1、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的,按其约定处理; 2、未约定的,一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请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来处理。 二、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

2024-08-07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