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之债是根据法律规定,因发生无因管理事实而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的债的关系。其中管理人负有将管理事实和情况告知本人,并将管理事务所得利益交付本人的债务,而本人则负有偿付管理人支出的必要管理费用,赔偿管理人损失的债务。无因管理之债属于法定之债,其构成不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为要件,其内容须由法律具体规定。 网友咨询: 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有什么特点? 浙江泽大(平湖)律师事务所周以钢律师解答: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
2024-08-05
生活中,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未续签的现象并不少见,不过很多物业公司也都会依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行为,并收取相关的物业费用。那么,物业合同到期后物业公司还在服务,原合同还有效吗? 一、物业合同到期后物业公司还在服务,原合同还有效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所以物业合同到期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的,且物业公司还在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
2024-08-05
合同生效的情形有很多,一般情况下合同自订立时生效,但有些合同是附条件生效的,要条件达成时,合同才会产生法律效力,那么附条件合同生效的要件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哪些可以作为附条件合同中的生效条件?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陈志华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作为合同的效力的发
2024-08-05
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 网友咨询: 仓储合同到期后货主不提货要怎么办? 天津联行律师事务所王连瑞律师解答: 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既是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权利,也是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义务。如果在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能或者拒绝提取仓储物,保管人可以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此期限内提取。如果逾期仍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第5
2024-08-05
生活中,我们可能会签署很多合同,而合同一旦签署,就具有国家法律保护。但是有时候我们并没有好好的看合同内容就签了,签完后却发现,合同内容里有不合理条款,那么,双方签完合同后,发现合同不合理能不能解除? 一、双方签完合同后,发现合同不合理能不能解除? 合同不合理,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在合同解除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时,有关部门批准解除的日期即为合同解除的日期。在合同解除不需有关部门批准时,双
2024-08-05
外地批发水果约定早上6点前送到,司机次日才送来要怎么要求赔偿
延迟交货,属于违约行为,交货人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因延迟交货导致购买人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买人还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交货人赔偿损失。 网友咨询: 外地批发水果约定早上6点前送到,司机次日才送来要怎么要求赔偿? 江苏大直(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李晓伟律师解答: 延期交付货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按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一般可以按照合同收取。违约金未约定的,违约方可以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2024-08-05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许碰到这样的情况,当我们买别人东西时,往往很难考察卖东西的人出售的物品是否为他自己的物品?对他卖的东西是他的吗?是否有权出售? 网友询问: 什么是善意取得?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俞雪飞律师解答: 善意取得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受让财产时是善意的,也就是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怎么认定是否为善意,一般房屋交易通过房屋中介,机动车交易通过正规二手车交易市场,从形式上比较容易认定为善意。第二个条件是以合理的价格受让。如果受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且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就不能认
2024-08-05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那么,物业合同到期没进行续签,业主能拒交物业费吗? 一、物业合同到期没进行续签,业主能拒交物业费吗? 1、物业合同到期,但未被决议解除的,业主要交物业费。 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时,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继续签订合同,亦未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而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因此,
2024-08-05
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的一般担保,是指为了保护一般债权人不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受损害,允许债权人干预债务人处分自己财产行为的法律制度。合同保全主要有代位权与撤销权。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适用合同保全?要如何行使合同保全?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陈志华律师解答: 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的一般担保,是指为了保护一般债权人不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受损害,允许债权人干预债务人处分自己财产行为的法律制度。合同保全主要有代位权与撤销权。其中代位权是针对债务人消极不行使自己债权的行为,撤销权则是针对债务人积极侵害债
2024-08-05
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时,我们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解决,如果前面的三种方法都不能解决的话,只能进行诉讼了,那么,合同纠纷怎么起诉?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合同纠纷怎么起诉? 1、确定诉讼管辖的法院 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主要是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两种方式确定,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可能会对诉讼纠纷可能管辖的法院作出选择,双方经过协商约定好管辖的法院。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法定管辖来觉得,一般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及合同
2024-08-05
2024-08-22
2024-08-22
202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