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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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4-08-07 13:25 点击:17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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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程出现的方式有所不同,共同责任一般是多数民事主体对一个损害结果都具有实质性的侵犯,而连带责任可能只有一个主体出现了侵犯行为,其他主体一样要为其负责,下面我们来看看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网友询问:

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

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郭剑律师解答:

1、债的关系不同

形成共同责任的债源只有一个债的关系,因而是单一之债;连带责任的债源可以是单一之债,也可以是复数之债。

2、产生依据不同

共同责任主要由法律规定或单方承诺,从根本上讲,共同责任人之间有比较特殊的关系。连带责任主要由法律规定或各方约定,在侵权责任中还存在法律拟制情形。

3、责任的牵连性不同

共同责任人在以某项财产承担责任时必然产生联动,单个责任人的不作为势必不能产生给付责任完成之结果。连带责任人中之一人的给付行为具有自主性,它可以独立导致连带债务之消灭。

4、内部追偿不同

共同责任主要是通过共同给付某项财产的方式加以实现,一般情况下,不再发生内部追偿。承担连带责任的人仅是因法律规定或约定来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其实际上并不是直接的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在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有权向实际的债务人进行追偿。

5、诉讼形式不同

对于共同责任的诉讼,应当是必要共同诉讼主。对于连带责任的,以普通共同诉讼为常态,必要共同诉讼为例外。

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郭剑律师解析:

共同责任

共同责任,共同责任是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数量的不同而对民事责任分类的一种,即两个或更多的民事主体共同承担一项民事责任。

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共同对损害的发生承担的责任,如加害人为两个以上的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

共同责任,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数量的不同而对民事责任分类的一种,即两个或更多的民事主体共同承担一项民事责任连带责任是任一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在连带责任的责任人内部进行追偿。而共同责任则不然。

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

郭剑律师简介

郭剑律师,法律硕士,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经办案件几百起、累计案值数十亿,具有为机关单位和企事业机构担任法律顾问并提供法律咨询与诉讼执行、商事仲裁、劳动仲裁等法律服务的丰富经验;从事专职律师以来秉承着“上医治未病、善律者不讼”的执业信念,因“高效、细心”的服务态度深得客户信任,因“专业、精准”的优质法律服务广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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