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劳动立法中,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自由,但是对于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期限,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网友咨询: 秦先生在一家公司上班已有半年,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对离职有相关规定,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理离职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工资一律暂扣直至办完离职手续方能发放。他当时也没在意。近日,他向公司提请辞职。公司却让他两个月后办理离职手续,不然工资暂扣。但是,这大大影响了秦先生在新单位的入职。公司的规定合法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立娟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劳动立法中,赋
2024-08-11
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行为,也就是一种终止了双方的劳动合同以及劳动义务的行为,而这种行为,企业是需要拥有法定的理由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 网友咨询: 杨某婷由于个人原因,多次向单位请长假,次数多了后,单位领导便不再批她的假期。而杨某婷多次未经请假,旷工。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员工多次无理由旷工,公司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杨某婷入职时,公司人事明确向她解释了这一条规定,杨某婷也表示认同并签字。现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解除与杨某婷的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将杨某婷开除后,对她会
2024-08-11
不能胜任工作,通常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而在考核制度中,必定有排名末位的员工,排名末位不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两者之间没有直接的相关性。即使用人单位能够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也必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法定程序。 网友咨询: 小张进入上海某房地产公司工作,担任销售岗位,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对于房产销售岗位实行“年终考核末位淘汰”制,在年底销售业绩排名末位的2名员工,公司将作劳动关系解除处理。小张进入公司后,销售业绩一直不佳
2024-08-11
工作时间制度是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法律一经规定,就具有强制性,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企业不能把劳动者想多挣钱作为理由,让劳动者自愿加班而去违法。其结果,企业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 某公司接到一个大订单后,向全体职工发出通知,要求愿意加班的职工主动报名,企业将支付加班费。职工们希望多挣些钱,于是纷纷报名,公司遂与职工们签订协议,约定接下来的3个月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公司按规定支付员工2个小时的加班费。不久后,一名员工因疲劳导致工伤,
2024-08-11
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广告,特别是涉及到加盟挣钱的一些广告,当然有一些内容是真实的,但也有一些内容是虚假的。加盟费是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版权)、组织管理资产、市场资产和人力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业务活动,并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网友咨询: 小刘4月28日在网上了解到某某咖啡的招商信息,并于5月6日来到长沙市公司总部考察。5月11日,小刘和这家公司签订了某某咖啡长沙市雨
2024-08-11
如今我国大力发展影视文化产业,国家大力扶持。不少投资人纷纷参与进来,正是这一现象,电影项目逐渐发展成为圈钱的项目。投资人往往血本无归!由于国家大力扶持,近几年也不乏几十亿票房的好电影,正是这一趋势下,影视项目逐渐发展为圈钱的项目! 网友咨询: 2020年9月,一名陌生男子主动添加陆女士为微信好友,这名自称叫利某的男子热情地与陆女士聊天,每天关心备至。1个多月后,双方确定为“网恋”关系。 2020年12月初,利某声称自己目前正在从事电影投资生意,与浙江一家影视有限公司进行合作,,短短几个月就有几
2024-08-11
试用期内公司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都相对比较薄弱,但这是否就意味着公司可以随意解雇试用期内的员工。 网友咨询: 沈小姐原本供职于一家日资公司做人事经理,待遇不错,工作顺利,本想就这样好好做下去,却没想到 一天,某猎头公司找到沈小姐,向其推荐一家日资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咨询顾问职位,薪资待遇和发展空间,都很有吸引力,沈小姐决定跳槽。在猎头公司安排下,经过该日资公司的几轮面试,沈小姐被该日资咨询公司录用,签定三年期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月薪15000元。上班后,沈小姐工作认认真真,努力适应新公司的工作节奏
2024-08-11
我们每个人都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在疫情还没有得到完全地控制之前我们都要戴好口罩。那员工不戴口罩上班,公司能因此解除合同吗? 网友咨询: 2020年3月,某公司向员工胡先生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表示胡先生已累计收到三封以上书面警告信,故依据员工手册及劳动合同与胡先生解除劳动关系。警告信内容有胡先生“刻意遮挡电脑屏幕,顶撞上司”“在工作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在办公大厅未按要求戴口罩(其中一次持续三分多钟)”等。对此胡先生主张,他对上述警告信的内容均提出了异议,但公司并没有跟进处理
2024-08-11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网友咨询: 李某应聘某地产公司行政管理岗位,生育状况填写为“已生育”,签下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同年9月,地产公司发现李某并未生育,遂以李某隐瞒生育状况构成欺诈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公司的行为合法吗?李某能够向公司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吗?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邓峰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
2024-08-11
女职工怀孕后,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明知自己已怀孕,但仍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 2020年2月19日,公司与甲某商谈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事宜,次日公司与甲某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一致同意双方劳动关系自2020年3月20日解除。3月11日,甲某经医院诊断“目前已孕49天”。甲某能否主张协议无效? 江苏兴泰律师事务所蒋平华律师解答: 原解除协议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履行解除协议。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4-08-11
2024-08-22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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