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订立采购合同前,通常需要对对方公司进行一定的审查,查看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以及履行能力,如果对方主体合格,双方进入正式签约阶段,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呢? 网友咨询: 采购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贾真静律师解答: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主体、客体和内容,在订立采购合同时,也应当从这三个方面进行审查,包括主体资格、履行能力,标的物的要求,违约责任等。 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
2024-08-15
为了日后诉讼中证明某个法律事实的存在时增加证据的证明力,当事人可以选择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见证合同,妖气律师事务所出具见证书,但是如果其出具的见证书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应当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律师事务所办理的见证书被判无效怎么办? 重庆渝宏律师事务所马鹏飞律师解答: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书被判无效的,因律师事务所过错导致的见证书无效的,相对人可以要求律师事务所承担违约责任,因客户过错导致的见证书无效,律师事务所不承担责任。 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服务机构因其过错导致见证书被法院认定无效的,应当
2024-08-15
物业服务一般来说对于居住、使用房屋的业主是必要的,如果是预售房,业主并未入住、也还未交房办理产权证,这个时候是否缴纳物业服务费呢? 网友咨询: 我因在外地打工,短期内根本用不到这套房子,所以至今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也未装修房子,现在我想问我现在这种情况在房屋产权证办理之前是否不需要缴纳物业服务费?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张超律师解答: 从法律上来说物业公司与开发公司是两个主体。行业惯例,一般业主应当在交房之日起交付物业费。 1、物业费的缴纳是以物业合同生效为前提条件的。根据行业惯例,物业合同
2024-08-15
承揽关系中,承揽人需要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且有些时候需要定作人提供特定的材料,因此承揽关系中,定作人并不是完全无义务,那么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的附随义务主要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承揽工作如果需要定作人予以协助,定作人一定要予以协助吗? 上海市经建律师事务所廖育颖律师解答: 承揽工作由于最终提交的工作成果需要经过定作人的检验,工作成果也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制作,因此通常情况下,需要定作人履行一定的协助义务,否则可能不能完成承揽任务。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协助义务,定作人迟迟
2024-08-15
在平常的生活当中,经常会发生民事纠纷或者财产问题等,这个时候就需要请律师来帮自己解决问题。但是也会有少部分在没有开庭之前就已经解决好的事情,这个时候已经支付的律师费能否要求退还呢? 网友咨询: 关于房产纠纷,被他人起诉,我方请了律师打官司,对方却撤诉了,请问要怎么办才好,律师费可以退点吗? 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钟立东律师解答: 律师已经代理案件并代为准备起诉等资料,也就是说律师已经投入工作了。这种情况,如果你们达成和解撤诉,一般律师费是不退的,除非在代理合同中有特别约定。 第一,当事人与律师代理
2024-08-15
在交通出行中,有时可能会在旅途中受伤,这个时候应当注意旅客与承运人之间存在旅客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受害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据侵权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网友咨询: 我母亲在火车上正常行走,被上铺掉下来的人砸三处骨折,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贵州乾合律师事务所冯亮达律师解答: 铁路部门对于运输过程中的旅客的伤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依据运输合同关系要求铁路部门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侵权关系要求实施侵权的行为人和铁路部门承担侵权责任。 1、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2024-08-15
有的时候为了自己的方便要把物品保管在其他部门或者个人那里的话,一般都要签订保管合同,如果说被保管物出现的丢失的情况的话,对方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网友咨询: 无偿保管人的小疏忽造成保管物损害,也需要赔偿吗? 辽宁旭茂律师事务所刘哲律师解答: 无偿保管的,如果保管人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保管人需要对自己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举证证明,否则推定其局域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但是如果保管合同是有偿的,保管人有过错的,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哪怕是轻微的失误。 1、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
2024-08-15
实习的时候签订实习协议,实习生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应当谨慎阅读相关条款,是否有合理的待遇以及是否存在可能侵犯自身权益的条款。那么签实习协议要注意什么,包含哪些内容? 网友咨询: 实习生签工作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上海沪师律师事务所王会超律师解答: 签订实习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实习期内工作时间的约定。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应约定相应的加班时间和报酬。 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虽然实习期内实习生的报酬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但实习生与单位可以约定一定的报酬
2024-08-15
好不容易找到了合适的房子租赁,合同也签了,东西也搬了,还没住满租期,房东就突然提出涨租金,不涨租金就要收房,这种情况下,房东的行为是否违法,租客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网友咨询: 在租赁期内房东突然提出要涨房租,并提出要不接受要不走人。与房东沟通,对方态度很强硬,表示我们只能接受。请问,房东这样算违反合同么?我们该怎么办? 四川诚中成律师事务所李忠源律师解答: 租房合同是基于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024-08-15
实践中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来担保债务的履行,当支付定金的一方履行了债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支付定金一方有权要求其返还双倍定金,如果对方未达到严重违约的地步,守约方能否同时主张定金罚则和继续履行? 网友咨询: 当事人能否同时主张定金罚则与合同继续履行?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梁贝贝律师解答: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能同时主张定金罚则与合同继续履行。二者适用前提有所矛盾,不应同时主张。 1、定金罚则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罚则适用的前提是“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
2024-08-15
2024-08-22
2024-08-22
202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