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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应当如何负担?

买卖合同成立生效后,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义务。但由于标的物从卖方交付到买方手中有一段空档期,空档期间可能会因某些原因致使标的物损毁灭失,此时则必然需要买卖合同某一方为风险买单。那么,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当如何负担呢? 网友咨询: 市场交易中,经常会因为一些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情况变化而导致标的物毁损、灭失,这时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当由买受人还是出卖人承担呢? 辽宁旭茂律师事务所刘哲律师解答: 买卖合同中一般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

2024-08-17

物业管理合同,业主是否具有单方解除权?

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问题时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质,但又不能完全等同于委托合同。对于委托合同而言,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那么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能否享有单方解除权? 网友咨询: 业主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物业管理合同?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何惠敏律师解答: 业主有权单方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任意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来讨论。 1、任意解除权。业主可以通过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人并签订合同的方式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通过法定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

2024-08-17

租赁房屋被抵押,承租人权益如何保障?

房屋出现租赁权和抵押权同时存在的情况非常普遍,租赁权与抵押权相互冲突,但房屋有的是先租后抵,有的是先抵后租,两种不同的情况导致的法律后果大不相同,不少承租人对于房屋被拍卖后租赁合同是否约束受让人存有疑虑,那么租赁房屋被抵押,承租人的权益应当如何保障呢? 网友咨询: 去年5月份承租了一套房屋,租期为两年,同年7月份,房东将房屋抵押,后房东无力偿债,抵押权人将房屋拍卖,现在租赁合同还未到期,能否继续居住在该房屋中,租赁合同对于房屋受让人有效吗? 法妞律师解答: 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物已经出租的

2024-08-17

健身房倒闭,可以将健身卡内的余额追回吗?

现在人们手上几乎人人都有一张健身卡,锻不锻炼是自己的事情,但是有的时候健身房突然倒闭了,经常会发生,健身房如果倒闭了,怎样才能获得赔偿呢? 网友咨询: 在健身房办了年卡之后健身房倒闭了,办了年卡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法妞律师解答: 当健身房停止营业时,可以视为与当事人签订的服务合同的违约行为,由于健身房现在已经无法继续履行该服务合同,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健身房退还没有使用的年卡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

2024-08-17

合同签订主体与履行主体不一致,合同还有效力吗?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合同的订立由“订”和“立”两个阶段组成。“订”强调缔约的行为和过程为是缔约各方接触、治商过程,包括缔约各方的接触、洽商并最终达成协议前的整个讨价还价过程。那么合同签订主体与履行主体不一致,合同还有效力吗? 网友咨询: 合同签订主体与履行主体不一致,合同还有效力吗? 黑龙江智胜律师事务所周婷婷律师解答: 合同签约之后就会涉及合同的履行。一般情况下,合同签约主体和合同实际履行义务的主体是一致的,但也有例外,当发生纠纷时,可将签订主体和实

2024-08-17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有过租赁房屋的经历,但是作为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往往因为租金、房屋修缮等问题产生争议,当发生无法调解的纠纷时,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吗? 江苏隽鸣律师事务所蒋芳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规定处理,不动产纠纷管辖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

2024-08-17

赠与他人钱财,交付后还能要回吗?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那么将一定数额的财产赠与他人,并且已经现实交付后,还能撤销赠与吗? 网友咨询: 赠与合同的纠纷案子原告想拿回2年内赠予的钱财可以吗?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吴树梦律师解答: 货币属于动产一般在交付之日起发生权利转移,不可以撤销,但是如果对方有以下行为可以拿回但是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

2024-08-17

主合同变更后,原担保人是否仍需要担责?

为了保证债权合同能够得到顺利履行,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可以通过担保人的方式进行担保,如果合同要变更的,需要双方协商一致。那么主合同变更后,原担保人是否仍需要担责? 网友咨询: 主合同变更后,原担保人是否仍需要担责? 北京道生律师事务所周密律师解答: 主合同变更后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则必须取得保证人的同意。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承不承担保证责任可以依当事人的约定,或者取得保证人对合同变更的书面同意。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内容,变更主合

2024-08-17

买受人得知房屋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

从社会生活的一般常识和常理推断,“凶宅”指的是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或短期内多次发生死亡事件、致使普通民众在正常交易情形下通常不愿购买的房屋。那么买受人得知房屋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 在查看房屋情况和签约之前,张某都明确告知中介公司和崔女士,因儿子十一期间结婚,希望能尽快交房装修,并且再三强调该房屋不能是凶宅。那么买受人得知房屋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 黑龙江智胜律师事务所周婷婷律师解答: 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完

2024-08-17

合同约定不明确,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定金和订金是非常常见的两个名词,虽然二者仅一字之差但是法律效果大不相同,在合同约定不明确时所涉及的条款应当如何定性? 网友咨询: 蔡某到化妆品店预约新品,缴纳了200元的“订金”,导购打了收据,后蔡某决定不买了,但是导购说200元的定金无法退回,蔡某发现该收据上有“定金”和“订金”需要勾选,而自己并未勾选,认为不属于定金,在本案中应当如何判断该200元是否属于定金? 江苏致邦(常州)律师事务所冯庆元律师解答: 本案中蔡某与化妆品店签订的定金合同不成立,该200元属于订金性质。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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