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合同 >

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后,承诺迟延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订立涉及两个重要的环节,其一为要约,其二为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个是“约”,一个是“诺”,生动鲜明地表明了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无需更多语言,从二者的“心意”中,我们看到了要约与承诺的契合。那么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后,承诺迟延的情况有哪些? 网友咨询: 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后,承诺迟延的情况有哪些? 贵州文治律师事务所王杨律师解答: 承诺迟延的情况如下: (一)逾期承诺: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发出承诺而使承诺迟延。 (二)承诺迟到:

2024-08-18

合同履行期届满,可以再签订补充协议吗?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合同履行期届满,可以再签订补充协议吗? 网友咨询: 合同履行期届满,可以再签订补充协议吗? 上海申浩(杭州)律师事务所刘淦律师解答: 合同履行期届满,如果双方协商想要再签订补充协议的,可以签订。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

2024-08-18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两者的适用关系是怎样的?

违约金和约定损失赔偿,一般均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钱或支付金钱的计算方法。那么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两者的适用关系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两者的适用关系是怎样的? 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黄良波律师解答: 1、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赔偿金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进行赔偿。 2、不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

2024-08-18

郑州一老人做按摩半年花了50多万,可撤销合同的要件有哪些?

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 可撤销合同的原因包括: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2024-08-18

订立合同时的胁迫,有哪些构成要件?

合同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供给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制造假象隐瞒真实情况,诱骗或误导对方陷于圈套并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以签订合同实现非法目的的民事欺诈行为。那么订立合同时的胁迫,有哪些构成要件? 网友咨询: 我是被迫签订这个合同的,是受到胁迫的或者被骗的,不是我的真实想法,能不能撤销合同或者合同无效,订立合同时的胁迫,有哪些构成要件?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张学坤律师解答: 1、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即胁迫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对受胁迫方从心理上造成恐惧而故意为之的心理状态,并且胁迫人希望通

2024-08-18

融资租赁交易中,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是什么?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件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传统的租赁合同是典型的双方当事人的双务合同,而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不拥有也不需要设备,是承租人选择了出卖人和租赁物,由出租人出资购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那么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是什么? 网友咨询: 融资租赁交易中,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是什么? 江苏易细律师事务所顾悦律师解答: 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 1、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供应商,并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 2、

2024-08-18

合同订立时,正确的步骤是怎样的?

加强合同订立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有针对性地做好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是减少和避免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和法律风险所带来损失的最重要、最有效的途径之一。那么合同订立时,正确的步骤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合同订立时,正确的步骤是怎样的? 山西晋泉律师事务所王军平律师解答: 合同订立的的步骤如下: 1、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 2、资信审查。 当你选择了准备与对方谈判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对方进行资信审查。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 3

2024-08-18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何时消灭,会有哪些后果?

合同是可以提存的,合同标的物进行提存的,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就会发生消灭,债务人需要通知债权人已经进行提存,债权人可以提取标的物,那么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何时消灭,会有哪些后果? 网友咨询: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何时消灭,会有哪些后果? 浙江纽华律师事务所陶逸星律师解答: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消灭的时间是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在提存期间的孳息归提存受领人所有,标的物的风险也归提存受领人承担。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

2024-08-18

在签订合同时,违约方责任如何约定?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依法办事成了很普遍的现象,一般的商事交易合同,均会设定违约条款,以制约合同交易双方信守约定。即便如此,仍有很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出现各种问题,比如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甚至未约定关键条款等。那么在签订合同时,违约方责任如何约定? 网友咨询: 在签订合同时,违约方责任如何约定?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王毅律师解答: 1、违约责任条款可由合同当事人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

2024-08-18

合同无效,工程总价下浮的约定要参照执行吗?

关于工程价款的计算,建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那么合同无效,工程总价下浮的约定要参照执行吗? 网友咨询: 合同无效,工程总价下浮的约定要参照执行吗? 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张春球律师解答: 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裁判规则也不明确。(2020)最高法民终849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院认为,承包协议系无效合同,其中关于工程总价下浮5%的约定亦归于无效。一审判决根据公平

2024-08-18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