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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静律师: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两倍的工资,因此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那么劳动者拒绝签订的,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网友咨询:王明是一个软件设计师,他在某公司负责设计开发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将承担双倍工资等不利后果。该公司通知与本公司王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王明有自己的考量,因为工作性质的特殊,王明不想签订书面合同将自己束缚,因此一直拒绝签订书

2024-09-02

赵文革律师:员工自愿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离职,区别于员工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情况,后者员工被突然辞退,短时间内在找到新的工作之前,有收入空白期,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员工度过该空白期,那么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情况,一般认为其是基于现实情况在充分考量后做出的决定,陷入不稳定状态的可能性较低,因此主动离职的,无法得到经济补偿。 网友咨询:员工自己自愿离职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黑龙江兆杰律师事务所赵文革律师解答: 员工自己自愿离职企业是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只有企业违反了劳动法规导致的员工离职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

2024-09-02

林祎鹏律师:单位未办理离职员工档案转移,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劳动法规定单位应当为离职员工办理档案转移,并办理社保手续的转移,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该义务,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保险待遇的,是否应当承担损失呢? 网友咨询: 1993年1月,付某至某公司处工作;2014年1月,某付向公司提出辞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但公司未为付某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付某档案现在公司处。2017年6月28日,付某达到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因离职手续和档案问题未能办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福建瀛同律师事务所林祎鹏律师解答: 依据《

2024-09-02

陈宝玉律师:单位食堂摔倒,算工伤吗?

上班时间因工作发生的人身损害属于工伤,那么下班后在公司食堂吃饭摔倒是否属于工伤呢,前几年对于该问题有一定的争议,近年来已经该问题已经得到了较为一致的认识。 网友咨询: 在单位食堂吃饭时摔伤是工伤吗? 陕西国文律师事务所陈宝玉律师解答:上班时间去单位食堂吃工作餐摔伤,算工伤。 职工上班时间,到单位食堂吃工作餐,是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吃饭是人体之必须,合理的生理需求,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当视作工作原因,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视为工作内容的延伸,系工作原因。因此摔伤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

2024-09-02

周佳慧律师:员工上班迟到,出了车祸算工伤吗?

提前下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违反用人单位用工纪律擅自脱岗提前下班;另一种是通过请假、请示等形式获得用人单位同意而离岗提前下班。对于“合纪”提前下班,应当视为正常下班,不存在认定“上下班”的问题;对于“违纪”迟到的,是否影响工伤认定呢? 网友咨询:上班迟到或早退途中发生事故,影响工伤认定吗?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周佳慧律师解答: 单位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应认定为工伤,对于这一问题在实务中已经没有争议。但有关上下班途中的认定,虽然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

2024-09-02

鲁阳律师: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应当如何解除?

劳务派遣用工中,员工与派遣单位之间为劳动关系,因此劳动关系的解除应当有派遣单位解除,用工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适用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劳动者的规定,将员工退回派遣单位。 网友咨询:某员工被甲公司劳务派遣到乙公司,后乙公司向该员工下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乙公司是否有权向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鲁阳律师解答:劳务派遣员工有权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张相应的权益。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系违法解除。在劳动派遣中,用工单位不能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具有法定的

2024-09-02

闵宪法律师:单独签试用期合同,行为合法吗?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考察对方设立的双向选择期,并不是所有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与合同期应当受同一个合同的约束,试用期的期限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是法律意义上的试用期。那么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呢? 网友咨询:关于试用期的问题,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合法吗? 陕西简能律师事务所闵宪法律师解答: 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目前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

2024-09-02

曹冲律师:劳动者不同意调岗,用人单位可否径直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劳动者拒绝调岗的,用人单位以其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呢? 网友咨询:2013年甲某入职到乙公司,从事行政部后勤主管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自2016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5日。2019年12月17日乙公司向甲某出具了《调岗通知》,内容为:“由于公司经营不景气,业绩亏损,经营方向进行调整,故取消后勤主管岗位,故将甲某的后勤主管岗位调整至后勤维修负责人或消防监控岗位,工资由3600元降为320

2024-09-02

张涛律师:劳动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是否有期限限制?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可以依据生效的仲裁文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但是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在两年内提出。 网友咨询: 劳动仲裁裁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间有没时间限制?具体内容有那些呢? 江苏邱斌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胜诉后,自领取裁决书2年内,都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由对方承担; 2、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

2024-09-02

金凌律师:员工请假期间,发生车祸算工伤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在上下班期间发生的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那么员工在上班期间请假忙于个人事务,在此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也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呢? 网友咨询: 我公司有一员工,于12月24日(周五)请假参加科目二考试,并于当晚9点左右发生车祸。请问此情况算是工伤吗? 陕西韶通律师事务所金凌律师解答:因为是请假期间出现的事故,不属于工伤。工伤应当是为了工作行为而遭受的伤害,包括上班期间以及上下班期间为了工作所在的准备期间,请假为了个人事务而遭受事故,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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