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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怎样的,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原因?

随着经济发展的迅猛加速以及新生代年轻人价值观人生观的改变,一方面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纠纷呈现出井喷状况。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怎样的,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原因? 网友咨询: 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怎样的,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原因? 江西仰景律师事务所阎庆律师解答: 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

2024-09-26

工伤认定应当注意哪些内容,工伤认定要注意什么?

在申请工伤赔偿之前,需要及时去相关部门做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下来后,根据伤残等级将或者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不给予赔偿,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工伤认定应当注意哪些内容,工伤认定要注意什么? 网友咨询: 工伤认定应当注意哪些内容,工伤认定要注意什么? 河南传徳律师事务所李想律师解答: 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注意事项有: 1、有限期限,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申请,员工本人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 2、注意材料齐全,需要材料有首次病例,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伤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

2024-09-26

临时工在劳动中出现伤亡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企业中的职工可以分为正式工与临时工,对于正式工,企业给出的福利待遇是很好的。相比之下,临时工的待遇就要差一些了。那么临时工在劳动中出现伤亡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网友咨询: 公司临时雇佣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从事对施工路面的清洁工作时发生事故,临时工在劳动中出现伤亡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北京国镔律师事务所孙艳峰律师解答: 在《工伤保险条件》中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即临时工与企业的职工一样,符合法定

2024-09-26

发生工伤公司哪些情况下会承担费用,公司承担费用的情况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中出汗流血的事不少,用人单位若是依法买了保险,可以减轻些负担,若是没有,那就紧张了。那么发生工伤公司哪些情况下会承担费用,公司承担费用的情况是什么? 网友咨询: 发生工伤公司哪些情况下会承担费用,公司承担费用的情况是什么? 辽宁名崛律师事务所李德芳律师解答: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

2024-09-26

劳动仲裁时效的特征是什么,劳动仲裁时效有哪些特征?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那么劳动仲裁时效的特征是什么,劳动仲裁时效有哪些特征? 网友咨询: 劳动仲裁时效的特征是什么,劳动仲裁时效有哪些特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槟律师解答: 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 第二、在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所丧失的并非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

2024-09-26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辞退的补偿方法有什么,怎么补偿?

对于很多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讲,披荆斩棘通过面试,迎来了试用期,最后连试用期都没有结束就被辞退,那么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辞退的补偿方法有什么,怎么补偿? 网友咨询: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辞退的补偿方法有什么,怎么补偿?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郑小克律师解答: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辞退的补偿方法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此处的月工资

2024-09-26

我国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怎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法定的期限内,持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劳动争议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的法律活动。那么我国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怎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网友咨询: 我国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怎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江苏天立言信律师事务所耿婷婷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

2024-09-26

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是什么,劳动监察大队有哪些受理范围?

劳动者经常被拖欠工资、遇到大项目的,要经常加班加点,却没有加班费等补贴、公司不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劳动者遇到这些问题,和公司协商不了后,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那么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是什么,劳动监察大队有哪些受理范围? 网友咨询: 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是什么,劳动监察大队有哪些受理范围? 四川贤辩律师事务所钟良坤律师解答: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2024-09-26

劳动合同制度专门的监管主体是什么,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制度——专门规范劳动合同的制度,称为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与每一个劳动者息息相关,是每一个劳动者走上工作岗位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都必须签署的协议。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过平等协商后达成的关于权利和义务事项的条款。那么劳动合同制度专门的监管主体是什么,包括哪些?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制度专门的监管主体是什么,包括哪些? 天津行安律师事务所衣海峰律师解答: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指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国家对劳

2024-09-26

非全日制终止用工有什么保障吗,非全日制终止用工的保障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用工模式,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对双方的约束相对少,相互选择的自由度更大、更灵活。非全日制用工模式相对全日制用工模式更能满足“自由”经济时代的发展,合理使用非全日制用工,将达到资源整合最大化。那么非全日制终止用工有什么保障吗,非全日制终止用工的保障是什么? 网友咨询: 非全日制终止用工有什么保障吗,非全日制终止用工的保障是什么? 北京倡信律师事务所王小华律师解答: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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