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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在租赁期间把房子卖了怎么赔偿?​

租房没到期,房东应该退还相应的房租,并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约定了违约金的,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 网友咨询: 房东在租赁期间把房子卖了怎么赔偿? 湖北矗峰律师事务所高勇律师解答: 租赁合同违约赔偿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2024-07-25

什么样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网友咨询: 什么样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沈雨律师解答: 1、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基础上形成的。 2、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 3、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并不与相对方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也就是说,格式条款的内容是不能改变的,相对方只能或是同意格式

2024-07-25

车辆抵押合同满足什么条件才是有效的?

自己写的协议书只要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经过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签订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 车辆抵押合同满足什么条件才是有效的?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高金峰律师解答: 协议书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

2024-07-25

合同被撤销的会怎样?

合同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 网友咨询: 合同被撤销的会怎样?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黄富威律师解答: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广东佰仕杰

2024-07-25

提存物毁损的责任由谁承担?

提存,是指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债务人难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网友咨询: 提存物毁损的责任由谁承担? 天津赫德律师事务所贾艳慧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不能向债权人履行合同,而且提存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的行为,因此提存的费用应该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天津

2024-07-25

代签合同出问题应该怎么办?

代签合同有被代理人的合法授权或者被代理人对代签合同事后追认的,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代理人属于无权代理,代签合同的法律责任由代理人自己承担。网友咨询: 代签合同出问题应该怎么办? 北京康运律师事务所梅志新律师解答: 代签合同出了问题,责任的承担有以下情形: 1、代签合同有被代理人的合法授权或者被代理人对代签合同事后追认的,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2、代理人属于无权代理,代签合同的法律责任由代理人自己承担。北京康运律师事务所梅志新律师解析:具体分析如下:一、被代理人承担代签合同的责任法律规定,民事主体

2024-07-25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多少年?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20年。 网友咨询: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多少年?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苏建君律师解答: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20年。 土地租赁合同也是属于租赁合同,因此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苏建君律师解析: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

2024-07-25

要约是不是就是我们说的预约合同?

要约不是预约合同,只是订立合同的形式,需要要约人发出要约,承诺人作出承诺,才可以使合同成立。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 网友咨询: 要约是不是就是我们说的预约合同? 河南良承(焦作)律师事务所王华勤律师解答: 要约不是预约合同,只是订立合同的形式,需要要约人发出要约,承诺人作出承诺,才可以使合同成立。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

2024-07-25

不支付物业费是不是违约?

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一般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网友咨询:不支付物业费是不是违约?湖北矗峰律师事务所高勇律师解答: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

2024-07-25

如果合同效力待定应该怎么办?

若有权利认定待定的合同的人,追认效力待定的合同的,该合同从效力待定变为有效合同;如果有权利认定待定合同效力的人,不追认合同的,则合同归于无效。一般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与年龄、智力、心理状况不符合的合同的,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认定有效。网友咨询: 如果合同效力待定应该怎么办?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孙逊律师解答: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两种处理方法:1、若有权利认定待定的合同的人,追认效力待定的合同的,该合同从效力待定变为有效合同;2、如果有权利认定待定合同效力的人,不追认合同的,则合同归于无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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