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房产 >

商住房的缺点有哪些,是什么?

与普通住宅相比,商住房多用于过渡和投资需求,户型多以loft或公寓为主。这种户型一直都备受争议,众说纷坛,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那么商住房的缺点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商住房的缺点有哪些,是什么? 四川竹海律师事务所王伟律师解答: 与普通住宅相比,商住房购买门槛相对较低。尽管商住房有价格低、不限购的优势,但其缺点也是十分明显的: 1、商 住项目的土地出让年限一般只有40年或50年,普通住宅则是70年; 2、商 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5%,贷款期限一般不能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

2024-09-18

在异地购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是什么?

出于种种原因,有些人选择异地买房。然而在异地买房,人生地不熟,对于当地的房地产行情也不了解,难免遇上种种问题。那么在异地购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是什么? 网友咨询: 在异地购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是什么? 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孙秀伟律师解答: 注意下列问题: 1、异地买房,首先要知道当地的购房政策。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条件,不满足条件的就不能购房了。 2、核实卖家身份。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核实一下卖家的身份,交易对象一定要是产权人,相关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 3

2024-09-18

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资料,是什么?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那么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资料,是什么? 网友咨询: 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资料,是什么? 河北天枢律师事务所刘丹律师解答: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2024-09-18

购买商住房要注意什么,有哪些?

商住房,即商住两用房,既可以用作居住用房,又可以注册公司从事商业活动。其本质上属于非住宅,是将非住宅用地开发建设成可居住房屋,而且在房产证上也注明了是商业、办公类产权。那么购买商住房要注意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购买商住房要注意什么,有哪些? 山东海之源律师事务所李菁律师解答: 购买商住房要注意的细节有: 1、商住两用的房屋产权是40年; 2、商住两用的房屋可以注册公司但是不能落户; 3、商住两用房只能全款或用商业贷款,且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4、商住两用房在进行二次交易时

2024-09-18

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的缴纳比例怎么算,如何规定的?

对于很多上班族而言,单位一般都会为我们交纳住房公积金。但是很多人对于每个月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稀里糊涂,甚至不知道自己该交多少,交纳比例是多少。那么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的缴纳比例怎么算,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的缴纳比例怎么算,如何规定的? 上海嘉隆律师事务所王彦民律师解答: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

2024-09-18

商品房面积不足应该如何处理,怎么规定的?

房屋面积是指住宅中以户(套)为单位的分户(套)门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购房者买房子应当了解如何计算商品房面积,看房时一定要注意房屋面积的分配。现在开发商交房时存在面积误差的情形越来越多,那么商品房面积不足应该如何处理,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商品房面积不足应该如何处理,怎么规定的? 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陈振华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

2024-09-17

在我国公共租赁房是什么意思,有什么规定?

眼下正是租房旺季,无论是公租房,还是市场租房,都是大家关注的焦点,那么在我国公共租赁房是什么意思,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 在我国公共租赁房是什么意思,有什么规定?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樊锐律师解答: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 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

2024-09-17

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有哪些方法?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预售方是房地产公司,一般为法人等主体,因此并非任何人都能作为预售方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有哪些方法? 网友咨询: 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有哪些方法? 广西协约律师事务所覃健保律师解答: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认定分为以下情形: 1、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

2024-09-17

只有一套房产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怎么规定的?

在金钱债务纠纷中,很多债务人自持“我就只有这一套房子,是我的生活必需保障,谁也没有权利动我的房子”这样的观点。那么只有一套房产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只有一套房产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求实律师事务所邢立峰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

2024-09-17

买房甲方违约怎么赔违约金,如何规定的?

对于一些没有买房子的人来说,能够顺顺利利的把房子买到手也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因为在买房的过程中会有各种各样的猫腻和套路,稍微一不小心就容易掉进陷阱。那么买房甲方违约怎么赔违约金,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买房甲方违约怎么赔违约金,如何规定的? 江苏环科园律师事务所刘培辰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应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价值的30%,超过部分是不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

2024-09-17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