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交通 >

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或驾驶证过期没更换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网友咨询: 11月1日15时36分,肖恩无证驾驶鲁C×××××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淄博市张店区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华光路与金晶大道路口西侧100米处,在自行车专用道上与由北向南骑自行车的赵某2相撞,致赵某2倒地受伤,经抢救无效于11月2日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肖恩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同乘人员谢娟使用肖恩的手机拨打“120”急救电话,后肖恩和谢娟跟随救护车

2024-08-17

无证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 网友咨询: 1月17日17时40分许,刘钦利无证驾驶无号牌的福田牌125型普通三轮摩托车沿小莱线由西向东行驶,行至小莱线海阳市小纪镇驻地“电焊加工”门市店西处,与其前方步行的贾某3发生交通事

2024-08-17

酒驾肇事逃逸,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危险驾驶罪是指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9月21日2时50分许,刘明醉酒后驾驶鲁V×××××号小型汽车行驶至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堡商贸城处与冯某驾驶的鲁F×××××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两车损坏,后刘明驾车逃逸被查获。经认定,刘明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刘明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53.61mg/100m1。案发后,刘明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500元。 刘

2024-08-17

男子载同事回家出车祸被判赔偿90万

近日,福建厦门海沧区法院审理的这样一起案件,案件经过为,戴某下班时顺路搭载同事王某回家,不料路上发生了车祸造成同事王某当场死亡。交警认定: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不负事故责任。事后王某家人要求戴某赔偿130万余元,但法院审理后判决戴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王某家属90万。 在本案中,戴某对于事故发生承担全部责任,所以他理应承担对事故中受伤的人,包括王某的赔偿责任;但由于交警经调查未发现戴某对事故存在故意或明显重大过失,因此根据《民法典》规定,可以适当减轻戴某的赔偿责任,所以最终法院判决戴某承

2024-08-17

醉驾出事故,弃车逃逸叫妻子顶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酒驾一般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 网友咨询: 9月27日16时许,苏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经宜春市袁州区某路段时,与被害人陈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被害人陈某重伤。事故发生后苏某弃车逃逸,并叫其妻到现场顶包。当晚20时许,苏某主动到宜春市投案自首。经司法鉴定,苏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0.8mg/100m1,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鉴定,被害人陈某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经宜春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2024-08-17

驾驶轿车与横过道路的电动车相撞,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据此,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准自首。 网友咨询: 张秀印于12月19日19时17分许,驾驶鲁QW6V98号小型轿车,沿沂水县东一环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武装部T型路口时,与由西向东横过道路的沂水县王某3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致王某3因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经事故责任分析认定,张秀印负事故主要责任。案发后,张秀印在事故现场主

2024-08-17

醉酒驾驶致四车损坏,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醉酒驾驶或被判刑。 网友咨询: 9月16日18时58分许,韩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八一宾馆门口处时,与同车道

2024-08-17

开车与已经发生车祸的人相撞,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网友咨询: 3月7日18时52分许,王某3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新海路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山东电力传输线沾化-李家166号线杆处时,与前方顺行的付某驾驶的二轮自行车追尾相撞,二人均受伤倒地,两车损坏。约1分钟后,张文杰驾驶鲁M×××××/鲁M×××××号车行驶至该处,在非机动车道内超车时,碾压倒地的付某

2024-08-17

违规驾驶摩托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网友咨询: 8月9日4时26分许,李先亮未戴安全头盔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登记的、制动及灯光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南益”牌110型普通二轮摩托车(事故发生时悬挂伪造的ES191号牌)沿淄川区东西路某向西行驶至,将前方同向步行至此的张某4撞倒致伤,张某4经送淄矿集团中心医院抢救无效于8月13日死亡,造成死

2024-08-17

驾驶机动车相撞,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网友咨询: 2021年4月24日5时55分许,韩月君驾驶鲁F6××**号小型普通客车沿石黄线由东向西行驶至龙口市西周家村碑路口处,与由南向西左转弯周某1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致周某1受伤,韩月君肇事后逃离现场,周某1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韩月君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韩月君于2021年4月24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韩月君会

2024-08-16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