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前后要仔细观察四周的情况,确认行车环境安全、无障碍的情况下再行驶;尤其驾车行驶在封闭小区内,更要谨慎驾驶,保持低速行驶,遵守相关交通法规。 网友咨询: 年过五旬的李东,正处于备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阶段,见儿子驾车回家,便提议由自己驾驶,将车倒入停车位。没想到却在倒车时不慎将站在后方指挥其倒车的儿子撞倒,致使其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次事故经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李东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其子无责任。 李东会不会被判刑? 上
2024-09-21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健全,交通法规意识和道路安全观念较为淡薄,生性好动但自控能力较差,外出的交通行为常要失去应有约束与规范,是交通事故高发的一个群体。 网友咨询: 肖某(14周岁)与胡某同住一村。胡某之妻得了急病,在未征得肖某父亲同意的情况下,胡某让肖某开三轮货车送自己的妻子去医院。到达医院后,胡某又让肖某回村里接自己的父母来医院。肖某在同村的路上与一辆农用货车相撞,致使对方司机和车上乘坐的二人受伤。此次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肖某负全责,应赔偿受害人损失3万元。肖某进行了赔偿后,以胡某在未经其
2024-09-21
实习驾驶员在驾驶陪练情谊行为中受损害,施惠人对受惠人未尽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网友咨询: 刘某随孙某雇请的工程车司机许某无偿学习驾驶期间,因停车位置不当,导致车厢触及高压线造成刘某死亡。许谋需要承担责任吗? 湖南湘安律师事务所李福东律师解答: 刘某经孙某同意无偿跟车实习,目的在于掌握驾驶技术,而非提供劳务,故两者之间不构成雇佣关系,而是形成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纯粹生活层面的友情陪练。因实习人员经验不足,在驾驶操作和线路选择等方面依赖于陪练人员指挥,孙某雇佣的驾驶员许某疏于
2024-09-21
目前有很多车辆也已经进入到校园里面,校园比较宽广但是学生众多,再加上校园里并没有清晰的斑马线等等,行人在走的时候也不一定是完全走到人行道,就有可能会产生交通事故,事故后对于后续赔偿有争议。 网友咨询: 一名女生在圆通快递货车倒车时被碾轧,受重伤。在学校保卫处于8:50接到校园报警电话后,学校立即启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卫处老师和校园巡逻队员于8:53赶到现场。校医院医生于8:55赶到现场抢救。9:06朝阳区东外大队交警车辆赶到现场。120救护车于9:08赶到现场,在进行初步救治后,学生被抬
2024-09-21
电动车撞到行人要负全责吗?电动自行车不能等同于机动车,不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而应按一般侵权行为,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我骑电动自行车不小心将横穿马路的李某撞伤,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经交警部门认定,我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现在李某找到我说我骑的电动车超标应按机动车处理,要求我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的医疗费及其他损失共5万余元。我应当承担李某全部的损失吗? 福建昕悦律师事务所于经伦律师解答: 机动车辆简称“机动车”。由自带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不用轨道,可在陆地上
2024-09-21
劳动者在下班回家的途中有时候也会发生交通意外,如果劳动者发生意外,可能会认定为工伤,也可能不认定为工伤,要依情况而定。 网友咨询: 宋某于2017年6月9日入职某公司工作。2020年9月22日17时许,宋某下班途中摔倒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020年11月14日,交通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宋某系颅脑损伤死亡;未检出宋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与其他车辆发生接触碰撞。宋某驾驶电动车摔倒的原因无法查清。宋某属于工伤吗?能申请工伤赔偿吗? 上海中衢律师事务所张立廷律师解答: 根据交通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
2024-09-21
只有时刻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安全事故的发生。 网友咨询: 张某和余某一同参加宴会,期间,二人均饮酒较多。张某因驾车赴宴,餐后打算找个代驾,但因酒店位置较偏迟迟未能联系到代驾司机。余某便对张某说:“我酒量大,喝这点酒没什么事,要不我开回去吧!”张某虽然觉得不妥,但考虑到余某确实挺能喝,应当还能驾驶,就同意了。不料,途中被交警查获。经检测,余某血液酒精含量为
2024-09-21
交通肇事罪必需发生在实行公共交通治理的范围内,其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从事交通运输职员,也可以长短交通运输职员;罪行既可以发生于车辆行驶状态中,也可以发生于车辆停驶之后。 网友咨询: 阚立刚乘坐张锦江驾驶的津DB7151号“朗风”牌小客车,沿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东街由北向南行驶至碧泽园小区门前泊车后,阚立刚打开左后车门时,与由北向南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孙建忠相撞,孙建忠被当场撞伤,阚立刚等人立刻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孙建忠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检修,孙建忠的死由于颅脑损伤。经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阚立刚
2024-09-21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或驾驶证过期没更换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网友咨询: 驾驶员马某某将一辆蓝色货车停放在南通某模具厂内。次日凌晨3:30左右,在该模具厂打工的张某某、汤某某、姜某某三人(均无驾驶证)发现停在厂内的货车车门未锁、点火钥匙还插在车上,即由张某某打开厂门,三人先后驾驶该车,并将其驶离该厂。当张某某驾驶该车时,与路边的行人昝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昝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张某某应负事故的全
2024-09-21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随处都可见不同类型的车辆。随着路上车流量的增多,那么交通事故的发生就日益频繁了。不管是驾驶机动车的人或者是在路上行走的行人都必须要小心。 网友咨询: 2021年10月25日9时40分许,江苏溧阳,一辆号牌为“苏GDF**8”的黑色小型汽车沿我市锦绣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罗庄路路口时,撞到由东向西通过马路的行人及其推行的婴儿车(车内1名儿童),事故造成行人及婴儿车内的儿童受伤,行人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儿童正在抢救。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肇事司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四川中沛律
2024-09-20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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