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随处都可见不同类型的车辆。随着路上车流量的增多,那么交通事故的发生就日益频繁了。不管是驾驶机动车的人或者是在路上行走的行人都必须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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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5日9时40分许,江苏溧阳,一辆号牌为“苏GDF**8”的黑色小型汽车沿我市锦绣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罗庄路路口时,撞到由东向西通过马路的行人及其推行的婴儿车(车内1名儿童),事故造成行人及婴儿车内的儿童受伤,行人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儿童正在抢救。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肇事司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四川中沛律师事务所张羽律师解答:
肇事司机在过路口时,因为路口没有红绿灯,但其没有观察周围情况,及时减速,撞到由东向西通过马路的行人及其推行的婴儿车(车内1名儿童),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司机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将受到刑法的处罚,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张羽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张羽律师秉持对当事人负责原则,认真回馈当事人的信任,通过努力钻研案情,还原案件背后的真相,据理力争,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耐心听取当事人咨询,悉心研究当事人疑问,为其找到最优法律解决策略!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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