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刑事 > 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时间:2024-12-11 12:48 点击:77 次
字号: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间,赵捷在北京市朝阳区、海南省三亚市等地,以帮助他人代购车辆为名,虚构其有能力以大幅低于市场指导价格的优惠价格购买车辆,采取签订代购合同、借款合同等方式,骗取黄某、刘某、北京某2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39名被害人及被害单位钱款共计人民币5100余万元。赵捷于2021年9月26日被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民警抓获归案。赵捷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宣言律师事务所那海涛律师解答:

赵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赵捷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之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

赵捷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其罪行造成的损失特别巨大,对其不足以从轻处罚。

那海涛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那海涛律师北京著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在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部门工作多年,执业20年,精于刑事辩护,重大民商诉讼,房产建筑工程,法律顾问业务。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