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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下行的市场环境,特别是今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众多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进而出现经营危机,濒临破产或者进入破产程序。那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怎么实现债权? 网友咨询: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怎么实现债权? 江苏环科园律师事务所刘培辰律师解答: 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实现债权,主要有如下几种路径: 一、行使别除权、取回权、抵销权。别除权指将破产人特定的财产从破产财产中区别排除出来,授予债权人就该财产变卖所得价。取回权指财产权利人享有的不依据破产程序而从管理人处取回其财产的权利。 抵销权
如果合同不按手印,但是签字的,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以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否则不生效。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
我国法律赋予了公民各种各样的权利,其中就包括了抗辩权。抗辩权是在双方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一方对抗另一方请求的一种权利,它包括了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等等。那么贷款人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贷款人怎么行使? 网友咨询: 贷款人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贷款人怎么行使? 湖北鸿法律师事务所胡俊律师解答: 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如下: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
债务人有多项债务无法清偿时,应当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债务。债务人无论是负债还是违约都将产生清偿问题,企业应审慎清偿债务,避免因债务清偿问题时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那么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债务清偿按照什么顺序? 网友咨询: 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债务清偿按照什么顺序? 广东贤耀律师事务所何燕兰律师解答: 一、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处理办法。各债权人以合同为基础,正常债务,正常偿还,互不干涉; 如果资不抵债的,涉及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的,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各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结婚就是近亲结婚。所谓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生与被生关系。 网友咨询: 怎么样才算近亲结婚? 浙江望朔律师事务所吴黎明律师解答: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结婚就是近亲结婚。 所谓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生与被生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相对于直系血亲而言的概念,它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 浙江望朔律师事务所吴黎明律师解析: 近亲结婚,是法律和伦理道德不允许的。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婚姻。 近亲是指直
有遗嘱的应当先按照遗嘱顺序和比例进行继承,如果仍有遗产的,则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直接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网友咨询: 先法定继承还是先遗嘱继承? 河南良承(焦作)律师事务所王华勤律师解答: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继承遗产时,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应当按
讨债一直以来都是一件麻烦事,当初借钱的时候说的好听,可是催对方还债的时候,却难于上青天,债权人无奈之下或许只能寻求法律的帮助,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那么个人债务清偿纠纷怎么起诉,个人债务清偿纠纷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个人债务清偿纠纷怎么起诉,个人债务清偿纠纷如何处理? 广西昭义律师事务所韦福康律师解答: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 有欠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途径追讨债务: (一)建议直接向借款人追讨,如果其拒不归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但要注意3年的
抚养权二审不容易改判,因为人民法院对于二审的抚养权纠纷案件,如果没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会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网友咨询: 二审上诉后争抚养权能改判吗? 浙江九凰律师事务所肖春春律师解答: 离婚案二审在具备法定情形时对抚养权是可以改判的。法院对于二审的抚养权案件,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会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查清事实后改判。 浙江
劳动者遭受了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是有的用人单位非但没这么做,还不给赔偿,那么,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不给赔偿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不给赔偿怎么办? 职工受到工伤后,公司不按规定赔偿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骤为自己维权: 1、先申请工伤认定 公司作为申请人,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职工作为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网友咨询: 近日,某高校副教授离职被校方索赔违约金18.2596万元人民币,校方称其因评定副教授职称未满五年服务期需要交纳“违约金”。 高校教授离职,遭“巨额索赔”,这钱该不该给?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谢阳律师解答: 高校教授违反服务合同条款应当支付违约金。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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