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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那么房屋居住权是如何设立的,房屋居住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房屋居住权是如何设立的,房屋居住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福建多助律师事务所林景华律师解答: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双方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理居住权登记。 第二、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民法典》居住权的概念是,居住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存在着很多欠钱不还的老赖,一直拖着不还钱,债权人看着逾期的时间越来越长,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便向法院起诉要债,历经千辛万苦打赢了官司,得到了法院的胜诉判决,但是老赖还是无动于衷,依旧不还钱,于是很多债权人就会选择申请强制执行,那么申请强制执行后仍不还款怎么办? 网友咨询: 对于欠钱不还的老赖,申请强制执行后仍不还款怎么办? 广东正日律师事务所陈琦律师解答: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那么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该怎么判刑呢? 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依法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不可以适用缓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
近几天,江苏盐城,一个熟食摊位前,一名女子买了东西却打开了手机的照相机拍照片假装付钱。老板提出了质疑,女子却淡定回复:我一直都这样。坚称自己已经完成支付,还企图拿走食品开溜,结果被店家老板拦住。 这个女子逃单的行为非常的恶劣,而且其行为也是非常没有道德素质、非常不诚信的表现,是在欺骗商家,若真像她自己说的一直这样,那么多次不付款却拿到了商品的行为就是违法的行为了。希望人们能够引以为戒。 该女子涉嫌何种罪名? 该女子假装用照相机扫码付款的行为是为了让他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达到不用付款就可以得到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少车主为了办事的方便快捷,不想走法律诉讼程序而直接选择私了,私了就是事故双方私下协商,在赔偿等方面达成一致,从而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但是私了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当然有些交通事故是不能通过私了解决的。那么,交通事故在何种情形下不能私了呢?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碰撞建筑
离婚后房产过户的费用类型 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的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离婚房屋过户的手续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税类: 1、契税 2、印花税 (二)其他费类: 1、登记费; 2、交易手续费; 3、工本费。 离婚后房产过户的费用标准 1、契税按房产价值的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房产价值的万分之五; 3、登记费80.00元; 4、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房产价值为标准计算); 5、工本费20.00元。 因离婚办房产过户手续征个税吗 法律规定,因离婚办房产过户手续不征个税。 对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
合同也是会被分为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通常满足什么条件才会是有效的合同,就是在这个已经成立并且满足所有的要件,在法律上才是有效的合同,那么无效合同又是怎么样的呢?什么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呢?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以下五种情形,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
离婚后房产纠纷怎么解决 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房产等财产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但是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离婚后的房产纠纷,法律还是规定了救济的措施的。 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房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房产重新分割; 2、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离婚房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离婚房产,可以重新分割离婚房产。 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夫妻房产分割部分的内容在离婚领取离婚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对于以下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房产纠纷的诉
驾驶电动车出行可以解决交通拥堵问题,也能让自己在最短的时间里到达目的地,为了赶时间很多电动车车主在遇到红灯之后,都会不遵循交通规则直接闯过去。那么,电动车闯红灯出交通事故算作谁的? 网友询问: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要怎么划分? 广东兆豪律师事务所李侠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判断。骑电动车的闯红灯本身已经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以电动车驾驶人应该负主要责任,但是如果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机动车也许要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
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网友询问: 什么是诺成合同?哪些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上海治学律师事务所胡漪婷律师解答: 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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