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中,劳动者们但凡遇到某些情况,在纠纷处理中还是占优势的,切莫被不良用人单位吓唬住忽悠住,应敢于维护自身受损的权益。 网友咨询: 劳动纠纷中,员工大概率胜诉的情形有哪些?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袁明波律师解答: 1、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能证明自己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企业几乎百之百的需要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2、劳动合同遗失或被员工带走,企业无法证明签过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 4、未约定试用期员工录用条件。 5、规章制度未公示。 6、规章制度
2024-07-09
员工只有符合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或者因为履行职责被暴力伤害等情形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网友咨询: 故意犯罪导致的伤亡可以认定工伤吗? 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严达兴律师解答: 故意犯罪导致伤亡的,不能认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社会影响恶劣,对国家、社会和公民的财产、
2024-07-09
实践中,劳动者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的现象比较普遍,很多用人单位也乐见劳动者不愿缴纳社保保险,毕竟这也可以降低用人单位的人工成本支出,于是两方一拍即合。 网友咨询: 员工个人自愿不交社保可以吗? 广东梵君律师事务所梁宏熙律师解答: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劳资双方的法定义务,即使员工个人自愿不交社保也是无效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须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将社会保险费直接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事后反悔的,如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拒不办理,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应予支
2024-07-09
停工留薪期,是指劳动者遭受事故或者患职业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一个期间。 网友咨询: 劳动者停工留薪期的期限如何确定? 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严达兴律师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
2024-07-09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不成功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能直接起诉到法院。那么,劳动者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呢? 网友咨询: 跟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该怎么去仲裁? 浙江弘哲律师事务所黄晓伟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2024-07-09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能认定工伤吗?工伤保险待遇有差别吗? 网友咨询: 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工伤后该怎么赔?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徐艳丽律师解答: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仍然可以认定为工伤,进行工伤赔偿。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
2024-07-09
公司清偿债权时,员工的工资、社保等待遇的清偿顺序优于供应商的一般债权,即会优先支付员工工资,剩余的再偿还公司债务。 网友咨询: 公司倒闭了怎么赔偿员工? 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严达兴律师解答: 公司倒闭了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而且这里所指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
2024-07-09
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合法吗? 网友咨询: 试用期单位不缴社保合法吗?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杨培松律师解答: 不合法! 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的一个部分,应当依法参保并缴纳社保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北
2024-07-09
大多企业裁员的理由都是经营严重困难或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然而裁员并不是想裁就裁的,如果没有客观条件依据,又或者有相关依据,可能被认定裁员违法。 网友咨询: 单位裁员时,哪些对象不能裁?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张静律师解答: 下列情形的劳动者不能作为裁员的对象: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
2024-07-08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网友咨询: 入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之后补签吗? 内蒙古天晟律师事务所郭鑫律师解答: 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补签,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赔偿。但补签后,对于维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会有不利,关键是无法证明合同是补签的单位在劳动者提请仲裁后,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2024-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