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福田警方接疾控部门通报称,张某辉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违反防疫规定,多次外出,并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和健康码参加聚集活动,并且在核酸检测呈阳性后,谎报行程,隐瞒接触史,不配合流调工作。目前,警方已对张某辉及提供身份信息协助其外出的李某兴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本案中二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刻意隐瞒真实行程的,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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