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襄阳一男子假冒公司老板,以筹措资金为借口诓骗亲弟弟非法集资。他将自己的另一个微信号推给弟弟,以刘总名义与其聊天,后因无法支付投资人利润东窗事发。经查,此案共致16人被骗,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最终,哥哥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弟弟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在本案中,哥哥的犯罪行为属于集资诈骗罪中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按照《刑法》规定,这种情况对行为人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最终哥哥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弟弟的犯罪行为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的情形,按照《刑法》规定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所以最终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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