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员工借Bug访问机密数据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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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员工借Bug访问机密数据获刑

时间:2024-10-22 11:55 点击:6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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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员工易某调离岗位后未清理ERP登陆信息,利用bug越权访问,将所获得数据透露给华为供应商、上市公司金信诺(300252)获利,最终被法院认定其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并作出如下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向易某追缴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3437.6元。

对于易某所犯的这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会构成;所谓情节严重指以下情形:

(一)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

(二)获取第(一)项以外的身份认证信息五百组以上;

(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

(四)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

(五)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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