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熬的锅底,不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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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熬的锅底,不敢吃

时间:2024-09-23 12:02 点击:8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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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某、赵某某与邓某某三人合伙经营会理某某串串香店,为节约成本,他们将火锅餐余废弃锅底进行回收后单独在后厨熬制“老油”,并添加到火锅锅底中再次向消费者予以销售。经查他们共销售这样的锅底5000余锅,销售金额13万余元。因为此事,他们被判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130万元。

对于添加了地沟油的锅底是绝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而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对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所以本案中法院根据被告的销售金额,判决被告支付130万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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