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自己有性病还进行嫖娼,构成犯罪吗?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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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自己有性病还进行嫖娼,构成犯罪吗?如何处罚?

时间:2024-08-17 12:50 点击:9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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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满足自己的私欲,明知自己患有性病还进行嫖娼,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那么,知道自己有性病还进行嫖娼,构成犯罪吗?如何处罚?

一、知道自己有性病还进行嫖娼,构成犯罪吗?如何处罚?

知道自己有性病还进行嫖娼,不一定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传播性病罪,也就是说只有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进行嫖娼的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传播性病罪如何认定?

1、行为人是否患有严重性病。现在,国际公认的性传播疾病有二十多种,我国卫生部门提供的材料中认定为性病的有十多种。其中属于严重性病的性病有爱滋病、梅毒、淋病等。卖淫、嫖娼者只有患有严重性病,才有可能构成传播性病罪。患有性病,若不属于严重性病,也不能构成本罪。

2、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了将自己的肉体提供给他人淫乐以换取钱财,或交付钱财换取他人肉体供自己淫乱的行为,则有可能构成传播性病罪;如果行为人是在夫妻性生活或通奸、恋爱等非法性关系中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由于客观上不存在卖淫、嫖娼行为,不构成传播性病罪。

3、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如果行为人不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即使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也不构成本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明知”:

(1)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2)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3)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

4、行为人是否自愿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行为人虽患有严重性病,也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但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被强迫的,由于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也不构成传播性病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知道自己有性病还进行嫖娼,构成犯罪吗?如何处罚?”的相关内容,知道自己有性病还进行嫖娼,不一定构成犯罪,只有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进行嫖娼的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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