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在社会上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如何处罚?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应予立案追诉:
1、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2、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数量达到下列标准的:
(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四十个以上的;
(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二百个以上的;
(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四百件以上的;
(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二万次以上的;
(5)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四百人以上的。
2、数量分别达到下列两项以上标准的:
(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5)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3、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上述第(二)项规定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处罚?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上就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如何处罚?”的相关内容,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风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十分必要且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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