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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滥用人脸识别属侵权,滥用人脸识别的法律后果如何?

滥用人脸识别信息,在民事领域还可能面临着侵犯他人肖像权或个人信息的风险。 根据此次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因此,滥用人脸识别轻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

2024-07-25

经营场所滥用人脸识别属侵权,关于人脸识别的相关法律规定

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自8月1日起施行。 进一步明确这些热点问题的适用法律,为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增添保障。其中明确,对于违反单独同意,或者强迫、变相强迫自然人同意处理其人脸信息的,构成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规定:1、商家不得强制索取非必要个人信息;2、物业不得强制将“刷脸”作为进小区唯一验证方式;3、让未成年人“刷脸”须征得监护人单独同意。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

2024-07-25

黄山市一教师涉嫌有偿补课被查处,教师假期有偿补课如何处罚?处罚标准是什么?

近日,黄山市一教师涉嫌有偿补课被查处了,我国是明确禁止教师假期有偿补课行为的。 对于违反《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

2024-07-25

教育部发文严查有偿补,如何评价有偿补课的行为?

老师“课上不讲课下讲”怎么办?老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的礼品礼金,怎么办? 日前,教育部决定启动为期9个月的专项整治,针对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不能否认有偿补课确实让一部分学生成绩提高了,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明确规定,有偿家教违法违规,教师应为人师表,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首先,忙于做家教势必会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其次,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无疑会加重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再次,有偿家教使师生关系变得紧张,影响了学生健康人格的形成。你怎么看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

2024-07-25

如何看待郑州奔驰堵车库事件,郑州奔驰车堵车库严重可入刑!

“郑州奔驰堵了全车库”一度冲上微博热搜,关注度相当高。奔驰车主堵地下车库出口的行为,其实已经违反了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也侵犯了其他业主的通行权利。 对于其拒绝挪车行为,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业主表示奔驰车堵住的,是“唯一出口”、“消防通道”,《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假如属实,车主堵住的确系消防通道,很显然已经涉嫌违法了。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奔驰车主没有挪车,影响其他急需出库避险的车辆通行被淹,造成停车库人员

2024-07-25

模仿知名产品包装,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些比较的知名的产品的名称、包装甚至宣传语都会被争相模仿,但这些行为可能会使公众产生与知名产品的混淆,那么模仿知名产品包装,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呢? 网友咨询: 最近看到一个茅台酒的案例,使用相似的装潢包装产品就构成不正当竞争了吗? 江苏律园律师事务所戴光峰律师解答: 双坛酒业、茅山酒业等生产、销售的涉案白酒相关包装、装潢与“贵州茅台酒”使用的包装、装潢风格近似,更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最重要的因素是使公众产生混淆,具体案例需要依照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具体判断。

2024-07-25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共有强调各共哟人之间的信赖,按份共有人是指与他们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当其中一个按份共有人想要分该财产将其份额抓给第三人,此时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网友咨询: 郝某与常某系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共同购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打算用来结婚,其中郝某出资30万元,常某出资50万元,房产证上写明双方享有的份额同出资比例。后因郝某与常某分手,郝某欲将房屋出售,常某愿意购买郝某享有的份额,但是郝某不愿意,法律是怎样规定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的呢? 何惠敏律师解答: 本案中郝某与常某属于按份共有,按份共有

2024-07-25

见义勇为行为,能否适用自甘风险原则?

《民法典》在侵权编增加一条自甘风险原则,行为人自愿使自己出于危险当中的,应当自己承担损失,那么见义勇为行为是否可以适用自甘风险原则呢,因见义勇为受到的损害是否应当自己承担? 网友咨询: 朋友看到路上有人在抓小偷,他跟着去帮忙抓,结果被小偷伤到了胳膊,医药费要求被偷的人支付一点,那个人说我朋友的行为属于自甘风险,这合理吗? 广东德寰律师事务所刘艳敏律师解答: 见义勇为行为不适用自甘风险原则。因为见义勇为不是自愿参加一种有风险的文体活动,而是出于保护他人权益的目的对危险行为的劝阻,。 1、见义勇为

2024-07-25

经营场所滥用人脸识别属侵权,滥用人脸识别有哪些危害

经营者使用“无感式”人脸识别技术悄悄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物业强制将人脸识别作为出入小区的唯一验证方式…… 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广泛运用,与之而来的纠纷也日益增多。事实上,人脸识别技术尚不成熟,存在的漏洞还很多。 滥用人脸识别产生的最大问题是个人隐私问题,一方面人脸识别技术会侵害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让公民处于被监控之下,没有隐私可言;另一方面,当下的网络生态环境较为复杂,不少用户、企业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偏弱,容易被黑客攻击,存在严重的数据泄露风险。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

2024-07-25

如何看待郑州奔驰堵车库事件,郑州奔驰堵住全车库:不符合紧急避险!

近日,一段“郑州特大暴雨时,某小区地下车库出口处,一辆奔驰车堵住了停车场车库的视频”冲上了热搜。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显然,奔驰车主的行为将其他车辆置于极其危险境地,而且其他车辆价值远远高于奔驰车,所以奔驰车主的行为与紧急避险不符。另外,相反,如果物业或者其他人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将该奔驰车拖走或者损坏,倒是完全符合紧急避险构成要件。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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