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并购基金,运营模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并购基金操作流程,主要有什么模式? 上海市经建律师事务所廖育颖律师解答: 并购基金,因为全称为Buyout Fund,是从20世纪中期欧美国家发展起来的一种基金形式,顾名思义,并购基金就是指专注于从事企业并购投资的基金。目前国内券商开展的并购基金运作模式有一下三种: 1、参与地方政府主导的并购基金 据悉
2024-07-25
公司法人的消灭方式有多种,可以通过破产清算也可以解散清算的方式结束公司经营。公司破产、解散等词语是我们常常听到的词语,但它们之间的区别大多数人并不能完全明了,二者的概念常常被混淆,那么公司解散和公司破产的区别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 公司倒闭与解散的性质一样吗?企业解体与破产有什么区别? 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童意律师解答: 公司破产是指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事由而使公司消灭的法律行为。 1.实施的主体不同
2024-07-25
在经营过程中,我们有可能遇到经营地址异常的情况,这时候需要进行相关的处理。不过很多人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当被工商局认定经营地址异常后,会在企业信息上标明,非常不利于企业信誉,那么发生经营地址异常,应当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经营地址异常,应当如何处理? 天津双盈律师事务所李勤学律师解答: 当发生经营地址异常,应当按照如下方法处理: 一、原地址直接解除 这种方式需要确保公司现在的注册地址,是有公司相关人员在此处办公,工商局会通过上门或者发送公函的方式,核验地址的真实性,如果核验通过则经营异常将得
2024-07-25
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当公司解散时,必须经过债务清算,那么公司解散债务清算主要清算哪些债务呢? 网友咨询: 公司解散债务清算有哪些? 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杨阳律师解答: 解散清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
2024-07-25
股权转让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那么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解答: 股权转让协议是一种合同,其效力判定应当依照合同效力规则认定。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也不违反法律禁止转让的规定的,应当认定有效。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应当依照以下方面来
2024-07-25
在资金、技术、品牌、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发展战略上,母公司都控制和管理着各子公司,在经济上,它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发生债务纠纷时,子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母公司履行不能的债务呢? 网友咨询:以母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用于子公司的投资,这样债务就是母公司背了,然后母公司申请破产,母公司的责任子公司是否要承担? 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陈敏丰律师解答: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这一点不同于分公司。所以,母公司的责任不需要子公司承担。当然,如果母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则会涉及到其在子公司的股份问题了。但
2024-07-22
公司被注销后,相关债权债务并没有处理妥当,仍然有债务未履行,此时债权人应当如果维护自己的权益?应当向何人提起诉讼呢? 网友咨询: 还有一个合同没有履行完成,发现公司已经注销了,这个时候要找谁承担责任? 福建吴浩沛律师事务所洪礼军律师解答: 公司注销后,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因此公司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如果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的股东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果进行了清算但是清算组成员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清算即注销公司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2024-07-22
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主要来源于的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接受的赠与、资产增值、因合并而接受其他公司资产净额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会改变股东持股比例吗? 网友咨询: 转增股本会改变股东结构和股东持股比例么? 四川蜀缘律师事务所邓钧译律师解答: 转增股本有3种情形:一是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二是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三是债权转股权增加注册资本。 1、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均是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共享的股东权益,转增注册资本时按出资比例转增,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不变。资本公积是由全体股东享有的企业所有者权益
2024-07-22
我国公司法采取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一般情况下,股东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事务,为了保障股东的知情权,法律规定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相关经营数据。新加入的股东,可以查阅加入之前的账目吗? 网友咨询:某股东,今年6月在某有限责任公司入股,该股东是否有权利要求查阅6月份之前的账目? 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陈敏丰律师解答: 有权查阅6月份之前的账目,一是因为他加入公司就要对公司6月之前发生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二是他加入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多少会对他入股的价格有重大影响,所以它有权利查阅6月份之前
2024-07-22
公司注册采取认缴出资,股东可以在公司注册时暂不出资,只要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足额出资即可。如果股东想要延期出资的,应当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出资期限,否则应当按时出资。 网友咨询:认缴期限可以变更么?最长可以填多久?之前不懂填了一个月,后面出了点状况,想要延长认缴期限,不知可否? 天津茂荀律师事务所张国华律师解答:可以变更,不过因为认缴资本是通过公司章程来规定的,所以如果要进行变更,那么就需要修改章程,修改章程的话,就需要通过召开股东会议。所以更认缴期限是可以的,不过得通过召开股东会议来变更,
2024-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