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商贸中心盗窃钱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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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商贸中心盗窃钱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时间:2024-12-08 12:51 点击:6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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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以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为客体,侵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为对象。

网友咨询:

钮浩韦于2021年5月15日3时许,进入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27号3门北京名轩霖顺商贸中心店内,窃得现金15000余元及钱包、银行卡、社保卡、身份证等物品。

钮浩韦于2021年5月23日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钮浩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黑龙江法同律师事务所聂琪律师解答:

钮浩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钮浩韦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念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故对其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聂琪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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