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李健执行死刑。2017年12月,李健在公园内遇见正在散步的女子王某欣,见财起意,威胁王某欣交出佩戴的金手镯,后又因害怕王某欣报警,将其杀害后掩埋在附近菜地中,并将从王某欣身上搜刮的物品拿去典当。2019年4月,李健被判处死刑。
有人对此可能会质疑,为什么2019年就判处李健死刑了,直到今年才对其执行死刑呢?
那是因为本案一审判决后经过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又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了,而这个二审的过程无疑是会拉长整个诉讼过程的;而在二审审理完毕判处李健死刑后,还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进行复核,而对于这个复核的过程并未规定“审理期限”,所以综合下来案件直到今年才对李健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