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上工作单位殴打妻子时,妻子同事杨先生仗义相助,上前制止,单位保安和其他工作人员见状也一并将丈夫控制按压在地,并打电话报警。不曾想,待民警到达现场后,却发现丈夫已经死亡。经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审议认为,阻拦丈夫家暴妻子的同事杨先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依法决定对其不起诉。
结婚证不是行凶的许可证,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这是对人身权利的侵害,对待家庭暴力绝对不能和稀泥。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从法律层面赋予了公民防卫权,鼓励公民面对一切不法侵害行为和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积极行使防卫权。根据该规定,正当防卫有四个构成要件:一是防卫意识,即防卫人需有保护合法权益的主观意识;二是防卫时间,即防卫时须有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三是防卫对象,要求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四是防卫限度,即防卫行为在必要限度内。本案没有让社会再一次陷入好人好事的恐慌之中,对于见义勇为应该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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