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倒塌事故11人被采取刑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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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倒塌事故11人被采取刑事措施

时间:2024-09-27 11:52 点击:20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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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公安部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指导湖南公安机关调集3900余名警力参与救援处置工作,及时查明被困及失联人员身份,依法对房屋实际经营者等11名相关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事故中相关责任人是有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按照《刑法》第134条第1款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只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会涉嫌本罪被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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