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培区翁某对民警处理不满,与妻子陈某袭击民警,民警遂使用枪支将翁某击伤,翁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网上对此事看法不一,有人支持人民警察果断开枪,有人则质疑是否符合开枪的时机?那么,我国的人民警察什么时候可以开枪呢?
关于人民警察什么时候允许开枪以及应该如何开枪的问题,主要遵循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该条例第九条规定了十五种暴力犯罪的情况下,人民警察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本案中,由于翁某不具有放火、决堤、劫持航空器等暴力行为,也没有使用枪支、破坏军事设施,或者杀人、抢劫、聚众斗殴等行为。所以排除一部分可能性后,本案如何要符合开枪条件,那么翁某必须符合下面这两种情况之一:1、抢夺警察枪支、弹药;2、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的生命安全。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