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还要判刑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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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还要判刑坐牢吗?

时间:2024-08-13 11:47 点击:7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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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之后不一定会被判实刑,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与是否会不会判刑没有必然联系,检察机关将案件审查起诉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认为要判处刑罚的,会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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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还要判刑坐牢吗?

贵州本芳(织金)律师事务所安浩闻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是指办案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不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且随传随到候审不误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之后不一定会被判实刑,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与是否会不会判刑没有必然联系,检察机关将案件审查起诉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认为要判处刑罚的,会依法判决。

贵州本芳(织金)律师事务所安浩闻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有以下规定:

(一)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二)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三)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安浩闻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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