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违法且不文明。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在现实生活中,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遭受损失的事时有发生。
网友咨询:
高空抛物没砸到人构成犯罪吗?
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李田方律师解答:
即使没有砸到人,也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情节严重并不是仅从造成的危害后果来看,也要从抛掷物品的种类、高度;抛掷的时间、地点;抛掷的次数等来综合判断,全面考量社会危害程度。因此并非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就不构成高空抛物罪。需要注意的是,故意高空抛物,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李田方律师解析:
法律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抛物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很多时候由酒后宣泄或偷懒等原因引发,看似轻轻的“一抛”却极易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影响工作和生活。除了高空抛物,市民还应注意避免高空坠物,尽量不要在阳台、窗户外沿摆放花盆、拖把等物品,以免发生意外。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李田方律师简介
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刑事业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长沙平江商会法工委原主任。李律师代理案件数百起,比较熟悉合同法、公司法、刑法等,擅长公司治理与刑事合规、刑事辩护、复杂民商事诉讼、建设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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