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职务侵占是指在担任特定职务期间,以侵占、挪用、贪污等手段将公款据为己有的行为。那么,职务侵占全款退回后是否还会被判刑呢?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探讨这个问题。
案例:小明是某公司的财务经理,由于工作中的便利条件,他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的100万元公款挪用至个人账户,并用于赌博。随后,小明被公司发现并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后小明主动退还了全部挪用的100万元公款。法院最终判定小明犯有职务侵占罪,但考虑到其认罪态度和退回全部赃款的行为,最终判处小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
法律条文: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侵吞、挪用、窃取、骗取公共财物、资金、证券或者其他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不处罚金。根据该法条,即使职务侵占者退还全部赃款,也不能豁免其犯罪责任,但可以在刑罚上做出一定的减轻处理。
结语:由此可见,职务侵占全款退回后仍然可能被判刑,但退回赃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院对其刑罚的量刑。因此,我们应该铭记职务侵占的危害性,切不可因为退赃就可以逃脱法律的惩罚。愿我们都能自觉遵守法律,远离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