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2024-06-05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卫生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章 卫生技术职务 第二条 卫生技术职务是以医药卫生技术为主要职责,根据医药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卫生技术职务有明确的职责和履行相应职责必须具备的任职基本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职务行为侵权责任承担
2024-06-05导语:在职务行为中,如果造成他人损害,责任谁来承担?律师事务所编辑将通过案例解析职务行为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案例:小明是一名公司的销售经理,因为工作繁忙,经常加班到深夜。一天,他在驾驶公司车辆返回家中途,因疲劳驾驶导致车祸,造成了他人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 根据《侵权责任法》,职务行为侵权责任由职务人承担。在这个案例中,小明作为公司的销售经理,驾驶公司车辆属于其职务范围内的行为,因此他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驾驶人不得疲劳驾驶。小明在疲劳驾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2024-05-30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社会科学事业,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科研工作的岗位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文件,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职务,是根据学科发展和科研任务的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研究职务的结构比例,由院统一核定。各级职务有明确的职责、限额和任期。 第三条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职务定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中国社会科学院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什么罪
2024-05-30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编辑,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一种怎样的罪行。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严重违法的,下面我们通过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来详细了解一下。 案例: 小明是一家公司的高管,负责公司的采购工作。由于他掌握着公司的采购预算和供应商信息,他利用职务之便向指定的供应商购买物资,并收取了私下回扣。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最终被公司查出并解雇。 法律条文: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职务侵权是告员工还是告单位
2024-05-30导语:在职务侵权案件中,很多人会疑惑是该告员工还是告单位。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个问题,并结合案例进行说明。 在职务侵权案件中,往往会出现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对单位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究竟是该告员工还是告单位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单位对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做出裁决。 案例:小明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编辑,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的机密文件泄露给竞争对手,导致公司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公司发现后立即解除了小明的劳动合同,并要求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