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劳动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发生的人身损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在工伤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网友咨询:有十级工伤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合同可得到什么补偿? 安徽自智律师事务所彭海涛律师解答: 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的,享有以下待遇: 1、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市的规定。用

2024-09-01

工资拖欠多久算违法?

工资拖欠三十日是违法的。拖欠工资即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发工资的时间还没有发工资给劳动者。 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的期限内还不支付的,那么用人单位还要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2024-09-01

彭海涛律师:劳动纠纷超过仲裁时效后,仲裁机构是否受理?

劳动纠纷适用仲裁前置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应当在法定的期间内提出,超过仲裁时效再申请劳动仲裁的,应当承担时效经过的不利风险。 网友咨询: 刘某于2017年3月1日入职某公司,直至2019年9月30日。双方于2019年9月30日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刘某后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加班费、扣发工资等事由,于2020年10月29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是否合法? 安徽自智律师事务所彭海涛律师解答: 刘某与某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为2019年9

2024-09-01

彭海涛律师:签订劳动合同未盖章,是否有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但是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未加盖公司公章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呢?劳动者能否因此要求双倍工资呢? 网友咨询: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发现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司盖章,合同是否有效?能否因此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安徽自智律师事务所彭海涛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不加盖公章,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即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存在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

2024-09-01

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的流程通过归纳可以得知有五个程序,包括:1.申请。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开庭。 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5.裁决。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

2024-09-01

彭海涛律师:劳动者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不少劳动者在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仍然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其中存在一定的隐患。即劳动者与多家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不能影响本单位的工作,否则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 网友咨询:A面试了B公司和C公司,都通过了。不过B公司告诉A说半年之后再来上班,但合同是现在签订,且合同上写明合同开始时间是半年后的某天。C公司现在就可以入职,且入职当天就能签合同。A打算先去C公司工作,半年后辞职去B公司。请问A的做法违反劳动法吗?能同时签这两份合同吗? 安徽自智律师事务所彭海涛律师解答:A的

2024-09-01

彭海涛律师:关联企业轮流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年限能否连续计算?

实践中,不少关联企业出现人员混同的现象,员工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又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于A、B公司属于关联公司,那么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能否连续计算呢? 网友咨询: 刘某于2017年3月1日到聚焦A公司工作,岗位为前台。2019年6月1日,刘某与聚焦B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岗位为收银,后公司调整刘某岗位,刘某不同意,并上岗到2019年9月30日。双方未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应当如何计算? 安徽自智律师事务所彭海涛律师解答

2024-09-01

黎丹丹律师: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劳动者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拒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应当提交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网友咨询:我是某单位的职工。2020年6月13日在某地(高原地带)得了主动脉夹层,并做了手术。休完病假单位不给安排工作了,我能申请工伤吗?我还有一家人要养,现在怎么办? 湖北敏讷律师事务所黎丹丹律师解答:能否申请工伤需要比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4、15条,看情形是否符合。对于休完病假,单位不安排工作的问题,若协商不成,则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1、关于

2024-09-01

下班后前往同事家聚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因此,如遇雪天路滑摔倒,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网友咨询: 刘某系某酒店的员工,9月7号刘某下班后,与同事张某搭乘出租车前往曾某家

2024-08-22

职工在出差途中,因汽车颠簸导致腰部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腰椎间盘突出症是在退行性变基础上积累伤所致,积累伤又会加重椎间盘的退变,因此预防的重点在于减少积累伤。平时要有良好的坐姿,睡眠时的床不宜太软。长期伏案工作者需要注意桌、椅高度,定期改变姿势。职业工作中需要常弯腰动作者,应定时伸腰、挺胸活动,并使用宽的腰带。应加强腰背肌训练,增加脊柱的内在稳定性,长期使用腰围者,尤其需要注意腰背肌锻炼,以防止失用性肌肉萎缩带来不良后果。如需弯腰取物,最好采用屈髋、屈膝下蹲方式,减少对腰椎间盘后方的压力。 网友咨询: 万某系上海外服公司职工。3月21日万某在出差越

2024-08-22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