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合同中,一般就是卖方和买方两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买卖纠纷的,需要当事人积极地解决纠纷。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纠纷的,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那么怎样在合同债务纠纷案件中举证,合同债务纠纷怎么举证? 网友咨询: 怎样在合同债务纠纷案件中举证,合同债务纠纷怎么举证?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穆新伟律师解答: 1、提供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自然人的身份证。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第三人的证言。 3、提供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如结算清单、欠条、
2024-08-10
为人担保必然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在担保前,了解担保人存在的风险,防止身处险境,做一位小心谨慎地担保人。那么借款人无能力偿还银行贷款的,其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网友咨询: 借款人无能力偿还银行贷款的,其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浙江金道(宁波)律师事务所许乾坤律师解答: 借款人无能力偿还银行贷款的,其担保人要根据担保合同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
2024-08-10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那么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有怎样的特征? 网友咨询: 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有怎样的特征? 江西仁天律师事务所肖晓斌律师解答: 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的代位权的特征: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保全
2024-08-10
公司与公司,公司与个人之间常常会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有可能导致债务人不知到底该还给谁,尤其是经过多次转让的债权,有可能导致最终的受让人的利益受到损伤。那么债权转让协议怎样解除,如何解除债权转让协议?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协议怎样解除,如何解除债权转让协议? 广东厚道律师事务所吴蓉律师解答: 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让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 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 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4、债权的转让必须经债务人同
2024-08-10
某著名女明星离婚的消息,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轰动,作为公众人物,明星从恋爱到结婚都备受关注,离婚自然也少不了网友热议,那么婚前没有财产只有债务,如何进行婚前债务公证? 网友咨询: 婚前没有财产只有债务,如何进行婚前债务公证? 江苏君中律师事务所邹效顺律师解答: 婚前没有财产,只有债务进行婚前债务公证的程序是: 1、.双方当事人亲自去公证处办理; 2、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以及财产的证明; 3、在公证处签订书面的协议约定; 4、办理公证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
2024-08-10
转移,意为将某物移动到某地。债务人转移财产,就是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移动到别人那里,目的就是逃避偿还债务,甚至当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之后,法院无从查控债务人的财产,那么债务人逃债的情形包括哪些,债务人逃债有哪些情形? 网友咨询: 债务人逃债的情形包括哪些,债务人逃债有哪些情形? 浙江飞呈律师事务所孙丹君律师解答: 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 1、企业兼并、倒闭、撤销,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 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询冻结; 3、债
2024-08-10
如果自己涉及到连带责任的话,到时候出了一些问题,自己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也有的是属于补充责任,那么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是什么,两者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 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是什么,两者有什么区别? 湖北兴路律师事务所刘雪莲律师解答: 补充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责任,但对外(对债权人而言); 先由第一顺位的责任人承担责任,仅在第一顺位的责任人无力赔偿时,才有第二顺位的责任人补充承担。 连带责任和补充清偿责任依据的是责任人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可以将连带责
2024-08-09
债权债务关系是我们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不可避免的问题,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这方面的知识,方便我们在处理这样问题时能够有很好的应对。因为这是和我们经济利益相关联。那么债权转让的权利效力包含哪些,债权转让有什么权利效力?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的权利效力包含哪些,债权转让有什么权利效力? 广西冠能律师事务所潘云武律师解答: 1、对内效力,即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转让合同的效力。 对债权人与受让人而言,债权转让的实现意味着债权人与受让与人退出了原债权债务关系,其在原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由受让人承担。 2
2024-08-09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实施的行为。但行使撤销权也有条件限制,那么撤销权行使有哪些限制,撤销权行使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撤销权行使有哪些限制,撤销权行使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浙江左右律师事务所刘云律师解答: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 2、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3、撤销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及于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
2024-08-09
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情况下,不仅使得债权人未实现债权,还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债权而产生的纠纷就叫做债权人代位权纠纷。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如何处理,怎么处理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网友咨询: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如何处理,怎么处理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江苏琴海律师事务所印志平律师解答: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处理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
2024-08-09
2025-03-20
2025-03-20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