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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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时,应该打“借条”还是“欠条”?“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何不同?

“借条”实际上是一份简化的借款合同,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事实,其法律后果是直接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借贷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依照约定向出借人归还借款,否则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欠条”虽然可以说明当事人之间存在欠钱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无法证明借贷的事实。也就是说欠钱可能因为借贷原因形成,也可能因为其他原因形成。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

2025-03-14

朋友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借款合同利息约定不明能否要求偿还?

网友咨询: 我和一个朋友签订了借款合同,当时合同上写了“到期偿还本金和利息”,但是没有具体写利息是多少。请问我可以向朋友要求偿还利息吗?如果可以,怎么算? 张东梅律师解答: 没有约定利息计算方式的话,不可以要求借款期间的利息,但是可以要求自起诉之日到实际还款实际履行之日的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来计算。具体的话,可以详细咨询律师,建议带着借款合同,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王丽珍律师解答: 您好,您咨询的这个关于利息的计算问题,虽然合同上写了到期偿还本金和利息,但是没有写具体的利息

2025-03-14

欠钱不还,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会怎么设立,又会怎么消灭?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交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人的占有权须受一定限制,即除了保管上的必要或经债务人同意外不得使用留置物,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抵押。债权人就留置物优先交偿后,如留置物的价值超过应交偿范围,应将剩余部分的价款返还给债务人,留置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时,债权人得请求补足。用更直白的话说,就是我帮你修车,你倒

2025-03-14

公司债务重组是什么意思?债务重组的具体规定又有哪些?

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发展,一些企业经营不善,发生财务困难,进行债务重组,已经成为难以避免的事项。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一般应遵循的程序是核销已经损失或无法收回的资产及损益账户上的借方余额,对资产进行重估价,以确定其对于企业的当前价值。 网友咨询: 债务重组好还是不好,正常债务重组要多久? 唐小五律师

2025-03-14

债权人可以申请支付令吗?支付令到底会有什么作用?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这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所以说,督促程序,是一种简易、迅速、催促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特殊程序。它对于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诉讼成本,提高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及时保护债权人

2025-03-14

微信转账是否真的可以做为证据来使用?微信转账的不利依据有哪些?

微信、支付宝转账,有相应的书面借款协议、借条为宜。如果款已经借出去了,需要通过聊天记录、第三人证言、催款录音、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借贷事实和转账事实,从而形成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证据链。在当下电子设备普遍的情况下,民间借贷案件,大多数人会选择通过支付宝、微信来进行转账。发生纠纷时,微信转账记录能否作为有效证据来使用?为何有的案件中微信转账记录可以用来作为证据,而有的案件则不行?但是又不能将所有的情况都一概而论,微信转账记录能否作为证据,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不同的情况其证明力不同。 网友咨询

2025-03-14

无因管理之债是什么意思?怎样才会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作为债的一种发生根据,是指没有法定义务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源于古罗马法,近代各国民法建立相应的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无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杨社会互助的道德追求,确认无因管理的合法性,以阻却管理行为的违法性,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在性质上,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有真正无因管理和不真正无因管理两种类型,真正无因管理包含适法无因管理和不适法无因管理,不真正无因管理包含误信管理、不法管理和幻想管理。 网友咨询: 请问无因管理之

2025-03-14

共有人偿还债务时,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应怎么办?

共同共有中,共有人对第三人侵害共有物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共同共有,而不是由共有人分别享有。因共有物产生的债务,共同共有人对该债务同样要承担连带责任。在共同共有人的内部关系上,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共同共有人应当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因共有财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共同共有人之间就不存在一共有人承担的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问题,也就不存在按份共有关系中可能存在的追偿问题。 网友咨询: 共有人偿还债务时,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应怎么办? 山东民昊律师事务所彭广磊律师解答: 《物权法》第一百

2025-03-13

怎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若是债权人在起诉之后,法院也判决了,但是,债务人却没有依法履行,债权人可以已发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

2025-03-13

债权合法但数额不确定,能否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起源于法国的习惯法中,因该制度之行使,简捷便用,故其存在仍有一定的意义。“怠于行使权利”作为代位权构成要件之一的法理,在于权衡债权人的期待利益与债务人管理自己财产之自由相冲突的结果。对此,从三段论法上,如何将案例事实归摄于构成要件之特征构成小前提,予以分析,并认为,化解实务上和学说上的矛盾,应该运用法学方法论,以避免人治的擅断。 网友咨询: 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何时可以行使代位权? 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蔡瑛律师解答: 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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