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欠款人因为经济困难导致债务逾期的时间会拖欠好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有的人会说拖欠几年就会超过法律的诉讼时效,债权方就不能对欠款人进行起诉,也不能要钱了,这种说法对吗? 网友咨询: 超过诉讼时效期限,债务人还需要还款吗?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廖贤灼律师解答: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务人还是需要还款的。 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也就是在债权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比如对方欠款到期不还,在过了合同约定还款日后,债权人在3年内可以对其提出诉讼。法院给予了权利人追诉的权利,追诉的诉讼
2024-07-02
物权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权利,是指对特定物品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规定,我国民法典对我国物的所有权作出了规定,而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 网友咨询: 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黑龙江鼎铎律师事务所付钰律师解答: (一)主债权消灭; 1.清偿,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清偿全部主债权,从而使债消灭的行为; 2.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到期债务,债务人将清偿标的交付给特定提存部门或约定的第三人,从而使主债权消灭的行为; 3.抵销,是指担保物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债务,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
2024-07-02
涉及自然人的民间借贷,一定要出具借条等借款凭证,写明借贷双方的姓名等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借款的时间、金额、用途,借款利息和还款时间,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等。 网友咨询: 出借人过世,借款人面临什么法律风险?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符志峰律师解答: 一、诉讼主体的变化。处于原告主体地位的出借人过世,现由其所有继承人作为原告进行诉讼,这意味着被告面对的原告可能是其完全陌生的,原告也可能对于借条外的其他事实一概不知。因主体的变化而造成了当事人之间对借款及归还事实的断裂,现在的原、被告之间的信息大多可能互不
2024-07-02
借的钱还没还,借款人就撒手离去,继承人拒绝还钱,债权人该怎么办? 网友咨询: 借款人去世,继承人拒绝还钱怎么办? 四川林志律师事务所滕高翔律师解答: 根据借款合同的相对性,负有还款义务的主体是借款人,如果借款人去世,其家人作为继承人继承了遗产。那么,则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无遗产可供继承或者家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人死亡之后,如果跟继承人沟通还款之后继承人拒绝
2024-07-02
破产法中的财产清算包含债务人全部具有经济意义的权利和义务。债务人财产不仅包含有形的物,如房屋、汽车、设备等;还包括无形的有价值的标的物,如有价证券、股票。 网友咨询: 破产清算中,哪些财产不被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赵晔律师解答: 非债务人财产是与债务人财产相对应的概念,即虽然被债务人占有但不属于其所有的财产。包括: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
2024-07-02
中介费是合法的收费项目,只要不超标 ,法律就支持 。因为贷款过程中确实有些费用产生,比如保险费 ,代办费, 办证费, 招待费等等,所以贷款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是合法的。 网友咨询: 贷款收取服务费是否合法? 江苏东银(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庞娟律师解答: 贷款是不需要收服务费的,如果遇到了对方要求收取服务费的情况,应该要加以区分:如果是直接向银行贷款,不会有服务费,但从法律角度讲,贷款中介费只要不超标是合法的。 《民法典》第928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第963条
2024-07-02
债务担保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的事情,其中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很多,其中之一便是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问题,那么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有哪些区别? 网友咨询: 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有哪些区别?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张思斯律师解答: 1、共同借款人要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而担保人是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是在贷款人无能力赔偿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担保人。而共同借款人通俗的说,就是如果你有赔偿能力,而你的共同借款人无赔偿能力,那么法院就可以直接执行你。 2、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区别的。对于借
2024-07-01
如果要向他人借钱的话,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发生,债务人最好出具一个借条或者欠条的债务凭证,这样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借钱给别人是打借条好还是打欠条呢? 网友咨询: 借钱打借条还是欠条?哪个有法律效力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付相杰律师解答: 借钱最好是打借条。 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借条在法律上是一种经过简化但具备必备条款的借款合同。 欠条也是
2024-07-01
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能会遇到抵押的财产价值减少的问题,这时候债权人就不能通过处置对抵押物来主张权利获得自己的债权,那么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网友咨询: 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该怎么处理?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黄蓉律师解答: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处理办法是抵押人有责任再提供与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对应的其他抵押物,如果抵押人不愿意提供担保或者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的,抵押权人有权利要求其提前清偿债务。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权人并不实际占有抵押财产,抵押财产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和收益,在抵押期间,有可能
2024-07-01
不当得利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一种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标的为受有利益的一方所取得的不当利益。那么,不当得利返还范围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有哪些? 北京嵩高律师事务所于洋律师解答: 受益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原物的价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 1、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不知道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的根据。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利益已不存在时,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受
2024-07-01
2025-03-20
2025-03-20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