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债权债务 >

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网友咨询: 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北京康运律师事务所梅志新律师解答: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也无法加入。 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

2024-07-09

哪些债权法律不允许转让?

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转让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哪些债权不可以转让? 网友咨询: 哪些债权法律不允许转让? 天津赫德律师事务所贾艳慧律师解答: 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有三种: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可转让的债权。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如果债务人只愿意向合同债权人履行债务,合同当事人当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天津赫德律师事务所贾艳慧律师解析: 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

2024-07-09

承运人行使货物留置权要注意什么问题?

货物的留置权,就是货物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进行留置,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留置的货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网友咨询: 承运人行使货物留置权要注意什么问题? 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承运人在行使留置权时,应当注意: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可以自行留置货物,不必通过法定程序留置货物。 2、承运人留置的货物应当合理和适当,其价值应包括未支付的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加上可能因诉讼产生的费用,而不能留

2024-07-09

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有哪些区别?

生活之中,总是会遇到困难,因而欠债是很平常的事。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于债务的一起履行的行为,而对于连带之债是指两个以上的债务人根据自身的经济的情况对债务的履行的行为。 网友咨询: 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有哪些区别?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高金峰律师解答: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别如下: 1、存在情况不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按份之债。而按份之债只能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 2、履行义务不同。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

2024-07-09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谁来承担呢?

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 网友咨询: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谁来承担呢?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魏艳域律师解答: 个体工商户在组成形式上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两种形式。两者在责任承担范围方面有着本质的不同。 个体工商户为个人经营时,因经营所生之财产增加的收益由其个人享有,由此,生产经营产生的一系列债务,也应该由其个人承担。如果个人财产没有从家庭财产分离出来的,应该首先将个人的财产从家庭财产分离出来,然后以独资经营者个人应得的财产来抵偿

2024-07-09

民间借贷中间人负法律责任吗?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中间人负法律责任吗? 四川时代经纬律师事务所何伟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中牵线的中间人如果只是牵线人或者是见证人,最多承担作为证明该借款事实的证人,不承担其他连带责任。但是如果该中间人同时承担了担保人的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2024-07-09

个体工商户欠的债务,谁承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网友咨询: 个体工商户欠的债务,谁承担? 河南周鼎律师事务所王嘉诚律师解答: 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个体工商户在组成形式上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两种形式。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判断是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应考虑投资主体、经营主体、受

2024-07-08

债务转让是否需要债权人的同意?

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 网友咨询: 债务转让是否需要债权人的同意? 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孙平律师解答: 债务转让是需要债权人的同意,这是债务人在转让债务时的生效条件之一,若是债务人未经允许便擅自转让债务的,则会导致转让行为无效。 债务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 (2)债务转让中,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

2024-07-08

不当得利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网友咨询: 不当得利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郝颖律师解答: 不当得利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非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 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据此,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行

2024-07-08

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找谁要求还钱?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债务人突然去世,其继承人又均放弃继承,那么是否意味着这笔钱打了水漂呢? 网友咨询: 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找谁要求还钱? 重庆万诚(西安)律师事务所申勇刚律师解答: 债务人去世,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如果债权人已经起诉继承人要求其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法院将不会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此时,债权人可以另行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法院指定被继承人生前住

2024-07-08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