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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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分期给付债务,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分期履行债务处理是当事人按借款合同上约定时间偿还债务。分期履行债务违约的,债务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经催告后仍然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网友咨询: 约定分期给付债务,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广东诚挚(广州)律师事务所朱绎轩律师解答: 在借款、买卖等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

2024-07-05

企业破产时的共益债务包括哪些?

企业破产后就需要进行破产清算,而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就需要按一定的清偿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就是首先清偿的债务,清偿完这些债务后再清偿其他债务。 网友咨询: 企业破产时的共益债务包括哪些?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陶坤玲律师解答: 共益债务是指法院受理破产后产生的债务,包括无因管理产生的费用、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的费用等。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

2024-07-05

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是否要承担?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为了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在不同的地区设立分公司,分公司要在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网友咨询: 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是否要承担? 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罗玉婷律师解答: 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来偿还,但是分公司的债务需要总公司来承担。总公司对外负债,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 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和分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

2024-07-05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当事人必须对合同无效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使之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恢复到前的状态。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话,当事人要承担什么后果呢?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田荣哲律师解答: 一、借款人返还借款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返还财产并不是违反民事义务所直接产生的法律后果,它的存在也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主观状态予以否定性评价的表现。因此,返还财产不适用无过错原则,即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

2024-07-05

欠债公司倒闭了,欠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在面对债务的情况越来越多时,公司经营不下去破产的情况随处可见。那如果欠债的公司倒闭了,欠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网友咨询: 欠债公司倒闭了,欠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恩为律师事务所丁志刚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倒闭后债务还能要回来。 债务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偿还。 恩为律师事务所丁志刚律师解析: 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如下: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

2024-07-05

怎么分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民间借贷?

分辨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方式,一是判断借贷资金使用的方向是否明确,二是看借贷的对象是否特定,三是看借贷人给予的报酬是否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怎么分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民间借贷?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田丰律师解答: 分辨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方式如下: 1.民间借贷往往是用于生产经营等特定的急需资金的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资金使用方向并不明确; 2.民间借贷的对象有特定的范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针对的是社会不特定的对象; 3.民间借贷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利息受保护

2024-07-05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如何确定清偿责任?

男女未婚同居,已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因此容易产生纠纷。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联系紧密性是不同的,因此二者在处理债权债务、财产方面大不相同的。 网友咨询: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如何确定清偿责任?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覃婕妤律师解答: 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借款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应具体看债务产生的原因。 只要在同居期间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

2024-07-04

债务人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拿回留置物?

留置权,指的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网友咨询: 债务人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拿回留置物? 上海申伦(天津)律师事务所李昕炜律师解答: 债务人在两种情况下可以取回留置物: 一是主合同有约定,即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或者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期限,债权人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此宽限期内履行了债务,债务人有权取回留置物。 二是债务人在上

2024-07-04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债权人为了实现债权,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一定的担保,担保的形式多种多样,除债务人自己或自己所有物可以提供担保外,也可以由第三人或第三人所有物提供担保。 网友咨询: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浙江云科律师事务所雷蕾律师解答: 保证范围是指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也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的保证范围只是为保证合同当事人在确保保证范围时,提供一个范本,并非对所有保证合同中保证范围的强制

2024-07-04

诉讼时效过期后,债务人是否还需要还款?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比如民间借贷的债权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网友咨询: 诉讼时效过期后,债务人是否还需要还款? 河南银隆律师事务所李振帅律师解答: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务人还是需要还款的。 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也就是在债权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比如对方欠款到期不还,在过了合同约定还款日后,债权人在3年内可以对其提出诉讼。法院给予了权利人追诉的权利,追诉的诉讼时效是二十年,但一旦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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