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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17年8月3日22时许,在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凯旋门KTV内,彭腾、彭雅俊等人因琐事与刘某1、李某1发生矛盾,后彭腾打电话纠集陈光、张雷宏至凯旋门KTV。当日23时许,彭腾、彭雅骏、张雷宏与刘某1等人在凯旋门KTV门前停车场处发生口角,陈光驾车赶到后,持刀猛刺刘某1左胸部、腹部,致刘某1倒
故意伤害罪具体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首先必须有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然后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且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网友咨询: 王某于2021年7月19日晚,在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上店村北京福德兴物流有限公司张某的办公室内,因琐事与张某发生争执,后王某用刀向张某的左上腹部、右前臂各猛刺一刀,张某因被刺破下腔静脉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作案后于次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王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辽宁怡盛律师事务所刘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6月18日20时许,在郭泰所经营的饭店门前的停车场内,郭泰与隔壁修车铺老板郭×1因货车司机占路问题发生口角,被害人郭×1持木棍与郭泰互殴,互殴过程中二人均受伤。 郭泰报警后,其与被害人郭×1被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经鉴定,被害人郭×1身体所受损伤为轻伤,郭泰身体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 网友咨询: 2020年8月31日21时许,杜云飞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某某小区3号楼3单元1102室内,因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执并互殴,后杜云飞从厨房拿出水果刀砍划被害人张某,致其颈部开放伤口、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左手环指中节开放骨折、左手环指伸指肌腱断裂、左手环指指深屈肌腱断裂、左手小指展肌断裂、左尺神经手背支断裂、左尺侧腕伸肌腱断裂、左手环指开放伤口、左手小指开放伤口、左手掌开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李宝松因琐事对邻居被害人康某1怀恨在心,于2019年10月22日15时许,持刀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六甲房村××号其家门外等候,待被害人骑车出门时,追上被害人并持刀连续扎刺被害人胸部、腹部、颈部、手臂等部位,致被害人当场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康某1系被他人用片刀类锐器刺击胸腹部,造成双肺破裂、主动脉弓破裂、右心房破裂、肝脏破裂,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李宝松作案后拨打报警电话
刑事案件是有和解制度的,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后,如果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对量刑是有影响的。犯罪嫌疑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后,法院可以酌情减轻、从轻处罚,所以具体的刑期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网友咨询: 2021年11月26日10时许,吴某与高某因琐事与被害人杨某发生矛盾,吴某与高某对被害人杨某进行殴打,吴某用拳头将被害人杨某鼻部打伤,致被害人杨某双侧鼻骨骨折,断端错移位明显。经鉴定,属轻伤。后吴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案发后,吴某与被害人杨某达成赔
打架是指对立双方或多方,在相互矛盾发展到极点时,其行为特点为具有暴力倾向,以对他人产生身体造成伤害为目的的一种主观意识行为。不管这种行为起因何由、什么目的都是一种不理智不文明的行为,打架严重者甚至会触犯刑律。 网友咨询: 2021年8月23日20时许,陈某在延庆县×小区找被害人徐某要装修用的打压机,因怀疑被害人徐某答复"看打压机的人不在"是托辞,双方发生口角并互殴。 互殴中,陈某用板凳、拳头殴打被害人徐某,致其右眼眶内、外侧壁骨折。经鉴定,属轻伤。后陈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处理,被民警传唤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戚国刚于2020年9月20日18时许在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安德里北街丙6号“好运美容美发店”内,因琐事与被害人史某1发生争执,后戚国刚持尖刀扎刺被害人史某1胸部等处数刀,刺破肺、肝脏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戚国刚于2021年5月26日向河南省潢川县公安局仁和派出所投案,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戚国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河北宣威律师事务所赵龙义律师解答: 戚国刚因琐事故意非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刘友于2019年10月9日23时许,在其暂住地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府东里社区3-2-101室,因琐事与被害人王某1、王某2发生口角并互殴,在被其他室友拉开后,王某1又来到刘友床前将其手中的矿泉水瓶打掉,双方再次发生冲突,刘友遂持水果刀扎刺王某1大腿一刀,造成被害人王某1左侧股动脉断裂致失血性休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李江浩于2019年9月7日23时许,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小某河村*号二层露天阳台处,因琐事与姜某1发生争执,李江浩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扎刺姜某1胸腹部、背部、腰部等部位,并扎刺赶来的闫某1胸腹部等部位。经鉴定,姜某1符合被他人用锐器(片刀类)刺击左胸部,伤及心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闫某1身体所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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