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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不管是哪种债权债务,我们都应该清楚避免风险的办法,那么债权清理有什么原则,债权清理的原则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债权清理有什么原则,债权清理的原则是怎样的? 河南省文赢律师事务所翟辉律师解答: 债权清理的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
超载是指交通运输工具的实际装载量超过核定的最大容许限度,货运超载通常是指机动车运输的货物超过货运机动车的荷载总重。超载还大量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由于超载,车辆控制能力降低,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网友咨询: 4月26日22时50分许,在北京市顺义区京平高速出京方向27.9公里处,郭铁将驾驶的超重重型自卸货车停在路边,适有范文明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半挂车(内乘申怀生)由西向东行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半挂车前部右侧与重型自卸货车后部左侧相撞后起火燃烧,造成范文明、申怀生死亡。 经认定,
在发生借贷事宜或是有其他经济上需要的时候需要有人担保,生活中不少人也会为了自己的朋友或是亲人在担保,结果担保后发生了纠纷,影响到彼此的关系或感情,那么怎么处理借贷担保纠纷,借贷担保纠纷如何解决? 网友咨询: 怎么处理借贷担保纠纷,借贷担保纠纷如何解决? 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杨丽虹律师解答: 处理民间借贷的方式很多,其中最合理的方法就是调解,仲裁,诉讼,如果证据充分的话,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 借贷担保纠纷中,针对诉讼中的一般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借贷担保中,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偿还也可以要求担保人
21世纪最火热的是什么,答案当属于买房二字,有些人辛辛苦苦一辈子才能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在买房时应该注意产权问题,如果因一时贪图便宜很可能引来一堆麻烦,那么如何界定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怎么界定? 网友咨询: 如何界定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怎么界定? 河北冀新律师事务所侯剑锋律师解答: 界定房屋产权的方法如下: 1、房屋权属必须依法实行登记,方能获得产权; 2、只有开发商申请房屋初始登记,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购房人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3、必须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
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对公司享有相应权利,股东变更需要提供诸多的材料,并且要向当地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那么股东变更需要什么材料,股东变更要交税吗? 网友咨询: 股东变更需要什么材料,股东变更要交税吗? 广西协约律师事务所覃健保律师解答: 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所需的主要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
购房商品房时开发商为了确定购房者是想购买房屋的,一般会要求购房者交纳定金,而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时,造成购房者无法购房房屋的,购房者会要求退还定金,那么该如何做才能要回购房定金,购房定金怎么才能要回? 网友咨询: 该如何做才能要回购房定金,购房定金怎么才能要回? 河南省文赢律师事务所翟辉律师解答: 要回购房定金的方法: 1、新房开发商在售房时五证不全,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 2、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 《合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3月29日20时许,苏军驾驶红色“凯马”轻型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房山区公韩路贾河加油站迤北时,车辆前部将被害人朱某撞出,造成朱某死亡。 后苏军驾车逃逸。经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朱某符合重度颅脑损伤、胸部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引起死亡。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认定,苏军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朱某无责任。案发后,苏军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和解,苏军赔偿对方人民币63
公司是当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企业法人,它的存在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股东赚取利益的工具,在公司资不抵债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会被责令破产,但公司在营业期间与多方有业务往来关系,因而在破产前需要先清偿债务,那么公司破产债务怎么清算,如何清算公司破产债务? 网友咨询: 公司破产债务怎么清算,如何清算公司破产债务? 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秦孟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应该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债务还清为止。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一)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
单位集资房,一般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实际中,对购买单位集资房的指标及集资现房的转让有特殊性,因为作为单位的职工,单位集资房属于单位给予的福利待遇。那么单位集资房交易条件有哪些,单位集资房有哪些交易条件? 网友咨询: 单位集资房交易条件有哪些,单位集资房有哪些交易条件? 陕西云迈律师事务所岳玲利律师解答: 单位集资房满足必要条件的可以买卖:职工是否拥有完整独立的产权,同时还要了解单位有无特别限制的条款,有些还需要取得房产管理
实习的时候签订实习协议,实习生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应当谨慎阅读相关条款,是否有合理的待遇以及是否存在可能侵犯自身权益的条款。那么签实习协议要注意什么,包含哪些内容? 网友咨询: 实习生签工作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上海沪师律师事务所王会超律师解答: 签订实习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实习期内工作时间的约定。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应约定相应的加班时间和报酬。 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虽然实习期内实习生的报酬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但实习生与单位可以约定一定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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