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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一般情况下,有房屋产权证就可以证明自己对房屋有所有权,那么,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子,能不能进行出租? 一、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子,能不能进行出租? 房屋出租时,只要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就可以签订租房合同。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违法建筑是不能出租的,这就说明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不是违法建筑也就可以出租。 二、出租房屋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
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的追偿范围主要包括为履行担保债务而支付的财产、履行担保义务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各种费用的利息、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所遭受的损失等。 网友咨询: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范围是什么? 上海天知澜律师事务所刘永强律师解答: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的范围有: 1.为履行担保债务而支付的财产; 2.履行担保义务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网购最大的好处就是在家就能实现购物自由,但是网购虽然给我们提供了很多便利,但是,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质量不符合预期,甚至是商品与图文不符的情况。 网友咨询: 网购商品发生纠纷,要去哪里起诉维权? 四川临龙律师事务所费国田律师解答: 1、协议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如果你与淘宝店主在淘宝清单或者购买凭证上有签订协议管辖,则应依照协议
为了抢购促销商品,超市门刚开上海市的薛老太就穿着拖鞋往里冲,但过程中不幸摔倒骨折。出院后的薛老太越想越气,自己不仅打折商品没买着,还在医院住了几个月,所以一气之下就告了法院,向法院索赔十五万。最终法院判决超市赔偿薛老太48000元。 根据《民法典》规定,作为超市这种经营场所有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在本案事发时是下着雨的,所以这可能会导致超市地面湿滑;在这种情况下,超市应当采取一定措施保持场地干燥,防止顾客摔倒,但是超市却不能提供证据证明
多个债务人应当按照以下情况确定:多个债务人之间属于连带关系的,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网友咨询: 多个债务人且没有确定份额怎么处理? 辽宁仁锦合律师事务所徐旸律师解答: 多个债务人应当按照以下情况确定:多个债务人之间属于连带关系的,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在民间借贷中,可以同时起诉多个债务人。 欠款
在对共同犯罪进行处罚的时候,需要仔细区分一下各个当事人在身份,毕竟针对不同的身份,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应该怎么确定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呢? 网友咨询: 共同犯罪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如何划分? 北京市尚和律师事务所闫凤翥律师解答: 一、主犯的刑事责任 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二、从犯的刑事责任 ,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那么,想要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想要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分公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2、必须由依法成立的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
3月19日,发生在四川成都的一则疑似墙体脱落,砸中路过情侣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热议。事发后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目前时间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那么,被脱落的外墙砸伤的,可以找谁索赔呢? 根据《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14条规定,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
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客运合同一般都会有双方的签订,同时还会对内容有一定的要求等等。那么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有哪些? 网友咨询: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要承担哪些义务? 黑龙江晓是律师事务所王超律师解答: (一)承运人的告知义务 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二)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 客票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有效成立的书面凭证,客票上所载明的时间、班次是经承运人和旅客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从而成为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业主,购买本小区房开商所有的车位,并不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但是房开商将所有车位卖给一个业主,或将违反法律规定,也违反立法的精神。 网友咨询: 业主可以买下小区所有车位然后进行转卖吗? 北京市众贺律师事务所贾学峰律师解答: 1、作为业主,购买本小区房开商所有的车位,并不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但是房开商将所有车位卖给一个业主,或将违反法律规定,也违反立法的精神。 2、车位即便是房开商所有,或租或售,房开商有权决定,但是小区的车位作为房屋的配套设施,房开商有义务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民法典》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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