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法律咨询平台

法律咨询平台 相关话题

TOPIC

逃废债的意思是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力履行债务的行为,有履行能力的意思是有收入来源,或者有可供履行债务的资产,能履行全部或者部分的债务。 网友咨询: 逃废债是什么意思怎么认定? 辽宁大宸律师事务所金畔律师解答: “逃废债”,顾名思义,主要是“逃”这个主观行为。确切地说,“逃废债”是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力履行债务的行为。所谓“有履行能力”是指有收入来源,或者虽无收入来源,但有可供履行债务的资产,能够部分或全部履行债务。从债务人主观上来看,逃废债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积极地逃避履行债务,另一种是消极的不作为
合同有无效和不生效这两种情况是完全不同的,他们的法律性质是有差异的,在遇到这两种情况时要注意区分。 网友咨询: 合同无效与不发生效力有何区别? 上海融孚(苏州)律师事务所高丹灵律师解答: 合同无效:是一种合同的法律状态,指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 合同不生效:也是一种合同的法律状态,是指合同成立但仍然没有生效。 1、效力状态不同。 未生效的合同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将来可能生效也可能不生效。而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解决争议的程序性条款有效外,其他条款自始无效,缔约双方回到订立合同
发生医疗纠纷后,有个别患者雇佣别人,一起医闹,导致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那么,扰乱医院秩序的,应该如何进行处罚? 一、扰乱医院秩序的,应该如何进行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1、扰乱医院秩序的,致使医疗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如果原告需要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证明: 1. 提供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分居协议。分居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书面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分居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这种协议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超过两年。 2. 提供一方在外的租房合同。如果一方在外租房居住,可以提供租房合同作为证据。租房合同上会有租赁的起止时间,可以证明该方已经在外居住超过两年。 3. 邻居、朋友可以出具证人证言。如果有人可以证明双方分居的事实,可以请他们出庭作证或者提供书
房子会被法院查封的情况包括诉前保全的房屋;房屋产权不明晰存在纠纷的房屋;产权人涉及恶意转移、变卖房产等。法院查封房产的解封方式是由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向法院申请解除。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房子会被法院查封呢? 四川德波律师事务所叶飞律师解答: 以下是房子会被法院查封的常见情形: 1.诉前保全的房屋; 2.交易房屋系违章建筑; 3.产权不明导致纠纷的房屋; 4.交易房屋系一房多卖; 5.交易房屋存在高额抵押; 6.产权人涉及债务纠纷较多; 7.产权人涉及恶意转移、变卖房产; 8.交易过程中,产权人有
对于国家的公款,是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工作人员是不得挪用的,如果有挪用行为,达到法定数额的,是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网友咨询: 挪用公款罪有哪些行为表现?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张勤律师解答: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有: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人一旦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集资、赌博等非法活动,就构成挪用公款罪。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需要指出的是,进行营利活动通常指经营、投资、购
面对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情形,债权人除了向法院递交诉状之外,避开繁琐的诉讼程序和较长的诉讼周期的另一个途径就是督促程序。而支付令就是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李海燕律师解答: 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
员工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案例在企业经营中很常见。由于用人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员工反诈骗意识淡薄等原因,员工履职时直接或间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网友咨询: 员工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能要求赔偿吗? 律师解答: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安排下正常提供劳动,本人并无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则行为的,即使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正常经营管理、引导劳动者在工作中保持谨慎、勤勉的工作态度,
公司没有权利对员工进行罚款,但是,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可要求其赔偿损失,但工资被扣除后,不能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不具有罚款的权利。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只能由法定的国家机关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设定、执行罚款,用人单位并不具备实施经济处罚权的主体资格,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设立处罚条款是无效的,依据该罚款条款对劳动者进行罚款,没有法律依据。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
我们今天的法律认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法律主体,这种独立性主要体现在人格独立、财产独立和责任独立等多方面。因此,子女自己对外举债无力偿还,债权人只能要求他们承担责任,而不能要求他们父母代为承担。 网友咨询: 子女欠钱会不会冻结父母的银行卡?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罗雄律师解答: 子女欠债法院原则上无权冻结父母的银行卡,具体情况如下: 1、法院不应冻结父母的财产,成年儿女的财产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属于和父母的共同财产,法院不会冻结冻结父母的银行卡。 2、有证据证明父母恶意把财产转移给子女,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