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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车逃逸

2024-08-11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要件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的规定,我们认为交通肇事逃逸应具备以下三个构成要件。 (一)行为人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 行为人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是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认知要件。所谓“明知”,即当事人在逃逸前,已经感知并确信发生了交通事故。 (二)行为人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逃离 行为人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逃离,是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要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必须履行“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警、听候处理”等法定义务,而不应在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逃离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网友咨询: 2020年7月29日16时,年向雨在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冯各庄村北,驾驶白色“大众汽车”牌小型普通客车起步时,其车右后轮将行人王某某碾压,造成王某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于同年9月19日死亡;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确定,年向雨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年向雨于2020年10月26日与被

交通事故逃逸

2024-08-11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 判断一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当然实践中,肇事者逃逸的动机也有其他表现,如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这些人往往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报告领导或报
在企业经营期间,部分情况下会遇到需要变更公司法人的情形。因此,有这一变更需求的企业,通常会对“公司法人变更所需时间”存有疑问。那么公司监事变更需要的时间是多长,公司监事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网友咨询: 公司监事变更需要的时间是多长,公司监事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李金慧勇律师解答: 监事变更只需要3-5天。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发生变动的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变更事宜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肇事逃逸处罚

2024-08-11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根据交管部门出台标准,以下8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
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宅基地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 城镇居民能否购买宅基地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6月22日20时左右,柳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沿临湘某路段行驶时,因疏忽大意,与前方由吕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吕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临湘交警大队认定,柳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吕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案发后,柳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柳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上海兰迪(温州)律师事务所许光苏律师解答: 柳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注意行

肇事逃逸赔偿

2024-08-11
交通肇事逃逸残疾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网友咨询: 2018年3月29日20时许,苏军驾驶红色“凯马”轻型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房山区公韩路贾河加油站迤北时,车辆前部将被害人朱某(男,殁年29岁)撞出,造成朱某死亡。后被告人苏军驾车逃逸。 经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朱某符合重度颅脑损伤、胸部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引起死亡。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认定,苏军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农村宅基地转让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一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可以在该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作为使用权人无权单独转让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权的完整权能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的所有权分属不同的权利主体,双方在权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牵制。而房屋与土地紧密结合的特点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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