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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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数据共享的基本原则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的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024-09-18

什么是网络避风港规则

《民法典》中关于网络避风港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4-09-18

有人吃“霸王餐”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的自助行为制度,如果遇上吃霸王餐的,餐馆老板可以先扣下对方的财物,等待警方处理。但注意不能采取过激措施,否则造成他人损害要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

2024-09-18

民法典系列解读之“人格权编”

民法典系列解读之“人格权编” 一、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分别规定: 《民法典》草案第990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一般人格权具有高度的包容性,既可以概括现有的具体人格权,也可以保护尚未被具体人格权确认保护的其他人格利益。例如,若捏造实施行为并没有使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但是受害人的名誉感(民事主体自认的主观评价)受到严重损害时,受害人不得

2024-09-18

人格权编七大亮点

人格权编七大亮点 人格权独立成编即是《民法典》的核心亮点,以凸显对人格权的保障。 1.确立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 针对当下组织或个人强迫、欺骗、利诱人体器官捐献现象,此次《民法典》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捐献器官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遗嘱形式。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一千零六条) 2.预防性骚扰:明确机关、企业、学校责任 近年来,性骚扰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有调查显示,该问题常见于企业、学校等单位,而

2024-09-18

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的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

2024-09-18

不以营利为目使用肖像权的构成侵权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扩大了肖像权保护范围,不以营利为目使用肖像权的也会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

2024-09-18

高危作业中经营者减轻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高危作业中,只有在被侵权人存在重大过失情形的,经营者才能减轻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2024-09-18

“标题党”“跟风党”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标题党”“跟风党”,如果存在捏造、歪曲事实或事实不符等侵害他人权益的,也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

2024-09-18

人格权编中的六大亮点

亮点一 人格权有了“定义” 人格权的概念是展开一切人格权问题探讨的起点和前提。曾经有学者提出人格权具有不可定义性,笔者对这样的观点是持否定态度的,王利明教授曾提出人格权不可定义的观点实际上是未能区分法律人格与人格权益,也忽视了人格权独特的价值和特征。从1986年的《民法通则》到2018年的《民法总则》,人格权从成为民事立法所构建的民事权利中的基本权利到确定人格权作为民事权利体系的首位,这一过程凸显了人格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强化了人格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具体规定: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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