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造成人身损害的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而致害人可以与受害人协商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的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协议,那么,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能反悔吗,如何认定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 网友咨询:签订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还能反悔吗? 赫章县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反悔可以,但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反悔应当在具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和可撤销的事由的情况下才可以。 只要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符合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是协议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
2024-09-22
现在的交通工具越来越方便,很多人出远门为了节约时间加上更加方便选择了乘坐飞机,我们出远门少不了要带上行李。那么,如果遇到我们的行李在运输货物的过错中如果出现损害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网友咨询:我国法律对于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都包括哪些? 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唐纯明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对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以下规定: 1、必须乘坐该航班,或者货物在航班上。 2、持有机票。 3、损害不是由本人造成的。 4、对地面第三人造成损害赔偿,应按照实际损害情况,合情合理个案理算。如果当事人
2024-09-22
交强险是一种交通保险,起全名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顾名思义是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可以获得赔偿的保险项目之一,但是,精神损失费在交强险优先赔偿吗,精神损害费的上限是多少? 网友咨询:精神损失费的上限有没有规定?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史文翠律师解答: 精神损失费在交强险中不是优先赔偿,是按比例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使被害人的人格权等遭受侵害时,赔偿义务人依法应承担向赔偿权利人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的上限: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
2024-09-2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生时代,有些学校和老师的管理相当严格,对于手机、电子产品等物品,如果有违反规定或者影响上课的行为,都会给予没收的处罚。肯定很多人就对这样的行为抱有不满,那么学校老师对学生财产侵权案包括这些情况吗? 网友咨询:学校对违纪的学生进行罚款,属于财产侵权行为吗? 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陶雄利律师解答: 学校老师对学生财产侵权案的行为: 1、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 2、侵犯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3、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 4、侵犯学生的身体健康权。 5、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学校、教师在教学活动中
2024-09-22
如果发生了一定的事故或者是被其他人侵犯了是可以根据自身的收入来计算误工费的赔偿的,但是误工费的计算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计算的,那么,送外卖的被打误工费要怎么计算,有没有什么标准? 网友咨询:送外卖的被打住院了,误工费要怎么算? 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康娜律师解答: 送外卖的被打误工费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计算,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的赔偿是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机会和劳动报酬的赔偿,被告若确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定残后仍从事一定工作的,可以相应折抵误工费的赔偿
2024-09-22
培训机构基本情况 曾几何时,校园贷严重扰乱校园环境和市场环境,严重危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眼下,经过一系列的整治,校园贷得到遏制,但部分网络借贷平台换穿马甲,利用英语等专业教育培训造出培训贷等新型贷款。在2018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曾发出2018年第6号预警,提醒就业人群警惕“培训贷”。就在几天前,韦伯英语教育机构疑似跑路的消息席卷新闻,人们的担心终成现实。由于资金链断裂,韦伯英语培训机构出现关闭潮,大量学员无法办理退费,办理了消费贷的学员甚至出现既无法上课,又无法退费,还要继续
2024-09-22
在城镇地区,小区一般都是由物业进行管理的,在小区内,也有不少事件是由于他人没有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导致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根据规定,高空坠物一楼有责任吗,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高空坠物找不到责任人,如何免责最近看到不少高空坠物整栋楼都赔的情况?一楼明显不可能扔的结果也要赔有没有什么办法免责的? 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吴伟明律师解答: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如果找到了实际侵权人,那么一楼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找不到实际的侵权人,一楼的住户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可能是实际的侵权人,如果证明不了,
2024-09-22
我们去购物的时候,商家为了推出新品或者促进消费,会赠送消费者一些赠品,可是有时候赠品质量很差,甚至是三无产品,那么,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换吗? 网友咨询: 春节期间,我到超市购买了一台饮水机,超市为促销,随赠了一盒礼品,内装巧克力、瓜子、花生、核桃等食品。我回家后发现花生等食品有异味且部分霉变,要求超市退还,或予赔偿。超市则认为礼盒是赠送品,不属赔偿范畴,拒绝退货或赔偿。消费者发现赠送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能否要求退换或赔偿呢? 浙江红船律师事务所戈振磊律师解答: 商家应当承担退还或者赔偿的
2024-09-22
现如今,市场上的商品琳琅满目,其中不乏一些商家利用市场漏洞生产一些假冒伪劣产品,手法足以以假乱真,蒙蔽消费者的眼睛,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那么,假冒伪劣的产品是商品吗,法律对假冒伪劣产品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假冒伪劣产品是不是商品,假冒伪劣产品为什么不是商品? 内蒙古守正律师事务所郑丽芳律师解答: 假冒伪劣商品是指那些含有一种或多种可以导致普通大众误认的不真实因素的商品。 商品在制造时,逼真地模仿其他同类产品的外部特征 ,或未经授权,对已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进行复制和销售,借以冒充别人的产品。在
2024-09-22
“宠物伤人,主人赔偿。”这是很多人都明白的道理。那么,社区里的流浪狗伤人,平日里经常给流浪狗一些吃喝的居民,是否需要担责呢? 网友咨询:流浪狗伤人,可以要求长期喂养者赔偿吗? 江苏琴海律师事务所缪宝富律师解答: 流浪狗伤人,喂养者一般是要赔偿的。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十二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
2024-09-22